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公示内容真实有效,近日,浙江省舟山市编办顺利完成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一是随机抽取。按照“谁许可、谁监管”的原则,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通过摇号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及执法人员。今年共抽查8家事业单位,并随机抽取2名执法人员进行对口检查。
二是内容明确。向被抽查单位送达《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告知实地核查的时间、方式及需提供的材料等,同时要求对照《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自查情况表》先行进行自查、评估。
三是方式多样。采取书面预审,通过核对2016年度事业法人报告和单位“三定”文件,审查单位履职情况:采取网络监测,在机构编制网站公示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报告书,设置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投诉;采取现场核查,通过走访办公场地、查看台账、听取情况介绍等方式,确保进行公示信息的真实性。
四是结果公开。对检查中发现部分抽查单位存在未悬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等违反登记管理规定情形的,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通过机构编制网站及时向社会公示,同时抄告其举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