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委编办通过强学习、抓规范、严监管,不断健全机构编制监管链条、扎紧制度“笼子”,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精细化管理水平。
深学细悟,树牢机构编制法治思维。一是始终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制度作为工作基本遵循,编印工作政策汇编作为各部门(单位)重点学习内容。二是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编排纪法情景剧,提升学习效果。把准深化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时间节点,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学习情况同步纳入督查范围,强化涉改部门(单位)规矩意识。三是依托组工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开展机构编制业务专题培训,针对新任“一把手”、人事分管领导机构编制政策业务不熟悉等情况,建立机构编制函告提醒机制,点对点普及所在单位机构编制基本情况、历史沿革和存在问题等。
立规明矩,完善机构编制制度建设。一是加强机构编制队伍专业化建设,全覆盖编制工作规程,涉及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事业单位登记、信息管理、综合事务5大类56项,为规范操作各项业务提供指引。二是结合实际研究修订编委及编办工作规则,突出强调机构编制工作政治属性,调整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职责和权限表述。三是以《条例》为准绳,健全完善本地配套制度,确保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近年来,已陆续制定机构编制审核论证、绩效评估、核查监督等20余项制度。
严督实导,防范机构编制违规行为。一是用好数字化管理方式,依托实名制管理、“智慧编办”等线上应用系统落实常态监管,把好编制、职数使用审核关。定期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比对数据,推动多个“单一台账”互融互通。二是聚焦专项督查,全面评估机构改革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当面反馈、督促立查立改。三是将机构编制核查纳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目前已对全区88家部门单位或乡镇街道开展核查。(拟稿人:黄斯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