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槐荫区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改革精神,着眼在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方面突出重点、精准发力,为打造“齐鲁门户,医养之都”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聚焦协同高效,开展机构改革“回头看”。围绕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的目标,在巩固区级党政机构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积极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组织开展机构改革落实、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调研评估。扎实推进机构职能优化流程再造,做好部门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细化分解工作,共细化分解职责1977条,编制岗位规范工作流程584个,梳理涉及23个区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事项48项,按照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求,厘清18个区直部门审管边界事项130项,实现了机构改革的“化学融合”。
二是突出赋权增效,深化街道行政体制改革。为构建简约高效的街道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上级精神,扎实开展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坚持简政放权、权责一致,理顺区直部门与街道关系,强化基层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综合设置街道7个党政工作机构、5个事业单位,不断健全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了基层服务能力。积极推进编制资源下沉,结合各街道所辖人口、面积、财政收入等实际情况,先后两次为各街道差异化核定事业编制。
三是突出执法效能,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巩固区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基础上,深入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纵深发展,依托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建立实体化综合执法指挥调度平台,将公安、消防、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执法力量下沉到基层,建立“1+4+N”派驻执法体制,赋予街道统筹辖区内派驻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综合执法工作的权力,并从人员管理、经费管理、考核评价三方面完善配套保障机制建立依法保障。赋予镇街对区级职能部门派驻街道机构负责人履职情况的监督评价权,从根本上改变条块地位不对等的问题,不断推动执法力量、执法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
四是突出释放活力,推进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高度重视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成立由区长任组长的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分管副区级领导任组长的6个工作组,制定《关于加快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攻坚克难、积极作为、稳妥实施,就涉及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结构、资产情况、经济效益、社会保障、干部职工诉求、实际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等进行深入调研,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创造条件区分不同情况,完成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