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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编办构建“3+3+3”模式 全力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提质增效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委编办充分发挥体制机制优势,以“3+3+3”模式为发力点,全力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提质增效。

  一、落实三项制度,驻防线、立红线、守底线。

  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遵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机构编制工作的政治性、法治性、纪律性,落实“三项制度”,筑牢机构编制工作围墙。一是把准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党管机构编制的根本原则,将《条例》学习与党史教育相结合,切实增强党管机构编制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发挥归口管理的体制机制优势,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机构编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二是牢树法治意识。及时修订印发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汇编材料》等学习材料,加大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宣传培训力度,切实强化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增强法治理念、树立制度权威,确保机构编制工作在法治框架内有序进行。三是严守工作纪律。制定出台了《中共郓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郓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了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让纪律规矩入脑入心,真正做到懂规矩、知敬畏、守纪律,进一步增强机构编制纪律的刚性约束。

  二、抓好三个环节,严审核、强监管、重评估。

  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为基础,聚焦机构编制管理主责主业,在提高管理效能上下功夫,切实做好“前置审核、全程监管、效益评估”,抓好“三个环节”,打造机构编制工作闭环。一是严格前置审核把关。通过将机构编制调整、编制资源配置、用编使用申请等审批事项的关口前置,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源头管控”,严控机构编制总量、把牢进人关口,切实发挥编办在机构调整、编制调配、用编进人中的关键作用。二是建立全程监管机制。结合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机关职能运行监管、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等工作,不断完善监督检查体系建设,构筑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的全流程监管机制,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三是强化效益评估运用。充分发挥效益评估导向作用,科学设计评估指标,合理确定评估程序,有序开展评估工作,将效益评估结果作为机构编制事项调整、机构职能优化、编制和领导职数使用的重要依据,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提高机构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

  三、确保三个到位,数据精、流程优、效能高。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郓城县委编办主动对标省市编办工作要求,着力创新、谋求突破,全面推进“数据赋能、流程提速、创新增效”,确保“三个到位”,助推机构编制工作发展。一是数据精准应用,提升机构编制信息化水平。按照“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全”的工作要求,依托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结合机构编制月报、年度统计工作,建立以“实名制数据为支撑、服务保障中心为目标、实时动态调整为手段”精准化智慧化的数据应用模式,做实做细数据分析,实现机构编制工作从管数字到用数据的转变。二是流程优化再造,提升机构编制便民化水平。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刀刃向内”擦亮为民服务底色,把“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在优化机构编制业务流程上狠下“绣花”功夫,通过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协调联动,实现出入编办理与干部管理、工资经费核发、保险缴纳等业务内部“串联”。三是创新管理方式,提升机构编制高效化水平。推行“基本编制+周转编制”运行模式,破除“一核定终身、资源固化”难题,进一步提高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健全完善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制度,通过创新服务方式降低编制需求,将有限的编制资源用到刀刃上,切实提升编制资源使用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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