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运行集约化,推动资源向一线配置。坚持精简高效原则,实行“区地合一”、委托管理模式,推进开发区一体规划、一体运作、一体投入。一是实行“三权合一”。打破原开发区属于不同行政区划的限制,由开发区管委会对辖区实施全方位的行政管理,实现“人权、事权、管理权”三权合一,有效解决了跨地区跨部门协调不顺、政令不畅等问题,极大提高开发区自治管理水平。二是优化资源配置。把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的镇、村委托开发区管理,加大区域内各类资源要素整合力度,更好协调各方资源和优势,统筹全局发展,实现区域整体功能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三是强化考核管理。根据开发区发展主要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突出经济发展、项目建设,科学合理设置考核内容、考核指标和各类指标权重,以利于开发区干部集中时间、力量抓招商、抓项目、抓服务。
二、放权赋能标准化,推动权限向一线下放。将市级权限充分下放到开发区,赋予开发区更多自主权。一是一线充分授权。坚持“应放尽放、能放尽放”,把市级部门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开发区,市属开发区共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2700多项。对个别有特殊要求而不能下放的,实行派驻制度,确保授权到位。二是一枚公章管审批。进一步简化程序、优化流程,在市属开发区分别设立行政审批局,进一步减少审批层级,精简审批流程,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效率不断提高,开办企业实现当天办结。三是一支队伍管执法。在市属开发区分别设立行政执法局,建设一支行政执法队伍,统一组织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统筹协调区内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实现从单一领域执法向综合执法转变,有效解决原有开发区管理机构法律主体地位缺失、职责不清晰、权责不匹配等突出问题,更好实现“区内事区内办”。
三、机构编制统筹化,推进干部向一线下沉。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率,把机构编制资源向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服务企业和安全稳定等重点工作、重点领域倾斜,充分调动开发区干部积极性。一是优化机构设置。根据开发区管理职能特点和发展建设需要,进一步优化开发区机构设置、职能设置,同时增设派出机构,推行“大部门制、扁平化管理”,打造“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管理体系。二是加强干部力量。统筹用好编制资源,提高编制使用效益。在原有开发区编制的基础上,适当增加一定数量的行政和事业编制,并赋予开发区党工委相当于县一级党委的干部管理权限,进一步加强干部力量。实行干部挂职制度,定期从市直和县(市、区)选派一批懂业务、作风好、战斗力强的不同级别干部到开发区挂职,有力推动干部向一线下沉。三是保障干部待遇。深化开发区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支持优绩优酬,有效激发开发区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干劲。推行部分开发区代管的乡镇工作人员继续享受乡镇工作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待遇不低于市直机关和市直单位干部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