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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奉化区优化“三个体系”助推“全域旅游”发展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持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宁波市奉化区编办紧紧围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着力深化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推动奉化“全域旅游”创新发展。

  一、优化组织管理体系,提供有力保障。该区紧贴旅游产业发展需求,将区旅游局更名为旅游发展委员会,在全面梳理整合旅游工作职责的基础上,新增加了“审查旅游区规划和专项旅游规划”、“负责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等职责,重点加强了“区域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旅游产业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等职责,为推动奉化“全域旅游”发展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此外,该区依托发改、规划和统计等相关职能部门组建了旅游项目联审、旅游规划管理、旅游统计考评、旅游信用建设等工作小组,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旅游产业发展中的问题。

  二、优化综合执法体系,强化市场监管。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该区构建了“1+3+N”旅游管理综合执法体系,其中“1”是在旅游发展委员会设立综合执法办公室,“3”是依托公安局建立旅游警察大队、依托市场监管局建立旅游市场监管分局、依托人民法院建立旅游巡回法庭,“N”是其他相关执法部门。“1+3+N”执法体系中各部门“分工协作、统一行动”,形成了旅游管理和综合执法的强大合力,有效打击了非法经营、欺诈游客、强迫消费等各种扰乱旅游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了旅游市场秩序,营造了良好的旅游氛围。

  三、优化工作考评体系,形成强力推动。该区印发了《全区旅游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分解落实相关部门、镇(街道)旅游工作职责,完善旅游工作考评体系。区旅游统计考评小组依据考核办法,采取定期考核与抽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落实目标管理检查考核工作。考核中发现为“全域旅游”创建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嘉奖;发现对创建工作监管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按规定启动问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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