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围绕建设旅游强省、推进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建设的目标,江西省大力推进旅游管理体制改革,江西省旅游局更名为江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下辖的11个设区市全部完成了“局改委”工作,其中10个为市一级政府工作部门,近30个重点旅游县(区)也已完成“局改委”,为江西省旅游事业发展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成效明显。
一、旅游综合管理职能得到了加强。出台《关于推进旅游强省建设的意见》,强化了全省旅游产业发展的综合协调职责和旅游综合改革职能,推进旅游产业和其他产业融合发展。省旅发委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旅游综合改革,促进旅游休闲、旅游消费,支持旅游目的地体系,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旅游产业园区等建设以及旅游示范区(点、镇、村)创建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申办制度,由各设区市政府向省政府申报举办,并提前1年确定大会承办地。
二、统筹协调各部门能力得到了加强。改革推行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兼职委员制度,由发改、财政、交通运输、国土资源、住房与城乡建设、文化等6个部门的分管领导担任委员,依法参与旅游管理工作,6个兼职委员均按照干部任免程序,提交省委常委会研究,省政府正式发文任命。
三、江西旅游事业得到了蓬勃发展。近几年来,江西省旅游业呈现出激昂奋进、大步跨越的发展态势,主要旅游指标增长强劲,增幅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6年江西省旅游接待人次约为4.7亿人次,同比增长22.11%;旅游总收入达4993.29亿元,同比增长37.27%。旅游投资持续升温,全年新签约的旅游项目达221个,签约资金为1387.59亿元,组织实施的重点项目达611个,投资总额为3206.92亿元,已经形成比较完备的旅游景区体系。旅游消费潜力不断释放,旅游发展质量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