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营商环境,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编办以三个“1+1”模式对乌兰浩特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再次梳理规范并及时更新动态,着力打造本市优良的中介服务市场。
一是以明确梳理要求+对照权责清单为标准,确保中介服务事项自查工作有序推行。市编办印发了《关于重新梳理报送乌兰浩特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对中介服务事项的定义、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中介材料内容范围、以及梳理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并要求各相关部门紧扣权责清单进行逐项对照,按照梳理要求填写中介事项名称、法律依据、中介服务机构名称等要素,在“审改联络QQ群”及微信群进行相关的业务指导,确保上报的中介服务事项的准确性。
二是以审核初步数据+摸底调查为标准,确保中介服务事项不漏项、不偏差。将各有关部门上报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初步审核,严格按照没有法律依据的一律不得纳入清单、法律依据不明确的一律不纳入清单为标准,对各有关部门上报的事项进行审核;审改办成立了走访小组,对住建测绘、房产交易、车辆检测等为群众、企业提供测绘、检测报告、图审等高频中介事项服务进行了走访摸底,以实际走访情况结合各部门上报信息情况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2次核对,对于漏报的部门要求及时补充上报,确保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三是以汇总核实+反馈修改为标准,确保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质效双提升”。以“部门提报、集中审核、摸底数据核查、反馈修改”的程序,对相关信息进行筛选、核实、梳理、汇总,全面理顺中介服务机构和事项,对存在问题的及时反馈回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完善,最终确定中介服务事项情况,对于审核合格的事项纳入乌兰浩特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拟定目录,对于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梳理后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将按照程序上报至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由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核,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上一篇: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蹄疾步稳”做好中介服务机构调查摸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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