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精简高效,合理配置执法力量。为确保党政机构改革和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成效,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精简压缩执法队伍的基础上,聊城市进一步加大优化整合力度,对市直30支执法队伍的执法性质、范围、执法案件量、专业技术要求以及执法权限进行了全面梳理,根据不同领域的执法需求,通过确定执法层级、实行部门领域内综合执法等方式,将市直执法队伍优化整合为13支,对涉及调整的执法队伍重新规范了机构名称、主管部门、主要职责等机构编制事项,切实在部门、领域、区域范围内实现了“一支队伍管执法”。同时,坚持“统筹使用、科学调配”的原则,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上划7个县(市、区)环境监察大队到市生态环境局,对其进行更名、明确职责;盘活执法编制,在执法队伍编制锁定的情况下,对确需补充执法力量的部分重点领域,坚持从市直其他执法队伍交流调整解决。
二是强化统筹管理,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各县(市、区)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原则上按照执法队伍不超过8支的要求,大力整合规范执法队伍,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局队合一”,以主管部门名义执法,统筹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压实执法职责,加强执法监管,推进“分散执法”向“集中执法”转变。冠县探索创新综合执法“1+3”模式,将交通(含公路路政执法)、市场监管、住房与城乡建设、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国土、农业(含农机、畜牧)、粮食、卫计、水利、防空、经信等11个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全部纳入综合执法。此外,保留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和劳动监察3支执法队伍,通过双随机抽查、开展事中事后监管等方式,开展专业执法。截至2019年底,全市8县(市、区)执法队伍由120支精简至59支。
三是推动执法下沉,实现“1室+N队+N所”模式全覆盖。为强化基层执法力量,全市135个乡镇(街道)均整合派驻执法和基层执法力量,组建综合执法办公室。同时,县级综合执法大队下设综合执法中队,采取按区域派驻或单独派驻执法中队的方式,在乡镇搭建综合执法平台,县市场监管局在乡镇派驻市场监管所。135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派驻执法机构建立配合协调机制,统筹辖区内派驻执法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联动执法,推进网格化管理模式,通过加强对网格区域的日常巡查,主动发现、及时处置违法案件,提升网格治理的辐射效应,杜绝执法真空,确保网格巡查执法全覆盖。“1室+N队+N所”的乡镇执法管理模式,撑起了基层联合执法的主框架,使乡镇政府的执法统筹职能得到进一步强化,推动基层执法“接得住”“管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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