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名站技术导航!

江苏扬州仪征市委编办“四以四促”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建设水平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近年来,江苏扬州仪征市委编办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把机构编制法治建设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以法规学习促进法治理念、以制度建设促进规范管理、以调查研究促进政策制定、以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建设水平。

  一、以法规学习促进法治理念。一是积极开展学习研讨。《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江苏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先后出台后,仪征市委编委会、编办室务会、月度办公会,组织专题学习,交流心得体会,把《条例》、《实施办法》作为指导谋划、解决问题的总纲。二是做好对外宣传引导。仪征市委编办结合机构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乡镇“三整合”改革、事业单位改革以及日常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对部门做好《条例》、《实施办法》的宣传解读,切实增强各部门领导干部的机构编制法治意识。

  二、以制度建设促进规范管理。一是健全内部工作机制。根据《条例》、《实施办法》要求,仪征市委编办提请市委编委会研究出台《市委编委会工作规则》、《市委编办工作细则》,进一步明晰了编委会、编办的职能定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机制,为研究机构编制事项提供了行动指南。二是执行年度报告制度。严格落实中央编委《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督促全市各部门认真履行机构编制报告主体责任,认真梳理在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和优化服务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向市委报告2020年度机构编制工作开展情况,切实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三、以调查研究促进政策制定。一是联合开展专题调研。仪征市委编办会同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就规范编外人员管理进行调研,提请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出台《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二是围绕重点课题调研。打破内部传统科室分工,全办组成若干个课题组,围绕“三整合”改革、综合执法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园区管理体制改革等重点任务,合力攻坚,形成调研成果,为推动改革提供政策支撑。

  四、以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一是做好事前关口预防。仪征市委编办以《条例》、《实施办法》为基本遵循,严格机构编制事项事前审核关口,强化“六个严禁”,从源头上杜绝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部门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纳入巡察、审计、选人用人检查等监督范围,扩大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影响力,坚决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精选图文

22138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