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泉敦煌市委编办认真贯彻机构编制系列配套法规制度的落实执行,坚持法治思维理念,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有力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法治化水平。
一、抓牢“主线”强意识
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为贯彻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始终的一条“主线”。加大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邀请专家在党校进行专题培训,运用机构编制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结合“主题党日”、周例会,利用调研评估、监督检查、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等时机宣讲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切实增强“机构编制就是法”的意识,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根据《条例》和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制定了《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办法(试行)》、《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进一步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全面落实机构编制事项的动议、论证、审议决定和组织实施等程序,试行一事一卷、一事一议机构编制事项办理制度,推进机构编制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二、抓牢“红线”提效能
将《“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作为明晰部门(单位)职责关系的一条“红线”。强化部门(单位)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部门内部、部门之间优化协同高效运转水平和履职尽责能力,完善本部门主要职能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数量。根据“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需进人”的原则,严格按照《“三定”规定》,从严要求各部门规范设置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编制种类和总量等规定,坚决维护《“三定”规定》的严肃性。
三、抓牢“防线”强监管
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作为严守机构编制工作重要的一道“防线”。健全机构编制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情况通报机制,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 严格机构编制事项事前审核关口,从源头上杜绝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形成监督检查工作合力,对各部门执行机构编制法规、政策、文件等情况进行督查,强化机构编制事中监管;加强事后监督,对“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和机构编制决议事宜进行督查落实,提高部门履职尽责能力,确保新的职能体系高效运转。同时,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纳入市委巡察工作范围,强化问责,形成合力,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
四、抓牢“底线”促落实
将《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贯彻落实作为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一条“底线”,是党管机构编制工作落到实处的具体体现。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就报告的主体责任、主送单位和报告的重要事项进行明确,确保报告内容规范有序、客观真实,数据准确,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参考性。通过对机构编制报告进行综合分析,客观有效的反映党政部门、事业单位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情况,并将分析结果作为改进机构编制管理、优化编制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