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夯实全省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明党规党纪和机构编制纪律,保障机构编制事业健康长远发展,日前,河南省编办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机构编制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建设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围绕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坚持从严要求、问题导向、改革创新、统筹兼顾四项工作原则,明确了五个方面17项主要任务。一是落实“两个责任”。各级编办领导班子要切实肩负起本单位管党治党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机关纪委(纪检委员)要在职责权限范围内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二是深化宣传教育。强化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党风廉政教育,各级编办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编办主要负责人每年亲自讲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突出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经常性党性教育。三是建立健全廉政建设机制。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集体议事规则,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及时梳理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廉政风险点。落实编办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信息化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等事项制度。健全落实资金和项目建设廉政风险告知书等制度,建立精准高效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做到关口前移。四是强化机构编制纪律。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管理和“一支笔”审批制度,特别是在机构设置、编制使用管理和公职人员招录(聘)等方面,要严格遵守相关权限和程序。严禁擅自超机构限额设置或者变相增设机构、加挂机构牌子;严禁擅自提高机构规格;严禁违规核定领导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严禁违规增加编制或者擅自超出编制限额、突破编制总量进人;严禁伪造、篡改、虚报和瞒报机构编制统计资料,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各省辖市编办要制定制度,统一规范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入编程序,加强监督指导,防范机构编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加大对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和有关规定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探索建立上一级机构编制监督部门列席本级编委会制度。五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和战斗力,健全干部队伍学习教育机制,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坚持不懈反“四风”强作风。
为确保《指导意见》落到实处,今年各级编办要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业务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业务工作流程,规范职责权限和程序步骤,努力做到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同时省编办将建立工作抽查制度,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出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问题并被查处的机构编制部门,列为省编办重点督查单位,整改完成前,上一级机构编制部门一律不再受理其机构编制事项,涉及县(市、区)编办的,机构编制审批权限上收到省辖市编办;涉及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编办的,机构编制审批事项研究前须先报省编办备案同意。市县机构编制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具体措施。
《指导意见》的出台,是省编办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推进机构编制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全省各级编办严明纪律、廉洁从政,全面正确履职,为加快推进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