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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葫芦岛市编办“三项举措”开展普法经常性活动成效显著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素养,辽宁葫芦岛市编办以普法宣传教育为契机,采取明确重点单位、规范治理内容、细化治理措施三项举措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成效显著。

  一是明确重点单位,推进依法治市。为了更加深入地贯彻七五普法文件精神,达到“建设法治葫芦岛”的目的,葫芦岛市编办根据各县市区编办自身实际,确定建昌县编办、连山区和龙港区编办为重点单位。

  二是深入宣传教育,普及法律观念。深入学习宣传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基本行政法律知识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和规范相关法律法规,利用不同媒介开展丰富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观念,推进社会主义法制政府的建设。

  三是结合日常工作,集中培训学习。结合日常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联络和培训机制实施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单位主要领导在内的所有行政执法人员进行集中轮训,聘请法律专家授课。除开展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教育以外,还增加宪法、行政基本法律等相应的学习内容,使每名执法人员每年都能接受一次较为系统的法律知识培训,从而使机关人员法律知识得到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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