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自身建设。从“三注重”切入,注重学习教育,人手一套《宪法》《机构编制管理及相关文件选编》等书籍,把法治、意识形态、机构编制管理等相关内容作为重点,列入长期学习计划;注重人才引进,侧重引入法律相关专业人才,补齐人才短板,补强法治力量;注重制度建设,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机构编制工作任务重点的变化,及时调整完善,形成党建、内部管理、业务及其他四大类共68项制度。
二是强化编制管理。研究出台中共沁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编办工作细则,有效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切实做到“三个坚持”。坚持机构编制管理“三个一”审批、机构编制管理证和编制使用核准入编备案等制度,杜绝擅自增设机构、提高机构规格及其他违规问题。坚持动态更新完善实名制系统数据,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名称、主要职责、在编在岗人员等信息数据,逐个单位、逐人逐项进行核对完善,确保实名制数据完整、准确。坚持开展机构编制问题整改销号,累计列入台账31条,已销号20条,整改完成率64.5%,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
三是强化法治环节。从严落实“两合法,两必须”,确保行文合法、规范、有效。内容合法,行文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规范性文件和机构编制文件,并经法律顾问或司法部门审查;程序合法,议事必须严格按程序逐级审议、逐级审查、签发备案、汇编归档,真正做到一个环节不少、一个签字不少、一份文件不少。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依法评估整改,结合组织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客观判断部门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机构履职的根本依据;结合巡察办巡察反馈情况,了解部门单位“三定”规定等机构编制执行情况,作为机构履职负面判断依据,并对违规情况督促整改。依法监督检查,深入部门单位,对机构设置、挂牌、职责履行等进行监督检查,维护“三定”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机构编制刚性约束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