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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委编办四措并举大力推进法治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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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委编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用法治思维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实践,注重在机构编制工作中强化法治思维,采取“四个强化”措施,不断推进法治化建设。

  一、认真学法,强化法治思维。该办组织干部职工把学法作为日常必修课,一是每月集中组织一次学法研讨活动,重点学习近年来党内新颁布或重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对这些法律法规重要性的认识,将法治思维深深植根于头脑深处;二是每周五例会集中学习上级编办以及县委、县政府印发的系列规范性文件,深刻领会其主要内容、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切实用来统一思想,指导工作,规范行为;三是借助各种时机和场合宣传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比如深入机关事业单位调研、检查时,以及为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机构编制服务时,积极宣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结合实际进行分析、解读,把政策法规宣传融入到机构编制日常工作之中,真正让法治思维深入人心。

  二、完善规章,强化编制意识。一是及时修订县委编委议事规则和县委编办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颁布后,该办深刻学习领会精神、结合实际对编委规则和编办细则进行修订,重点对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四个关键环节进行规范,编委有哪些权限、怎样议事,编办具体办哪些事、怎样办事在规则、细则上都非常清楚、明白。二是研究制定机构编制管理具体规定。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该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若干规定》印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对机构管理、人员编制管理、干部职数管理、制约机制、监督检查以及工作纪律,均作出了明确的、操作性很强的要求和规定;对涉及机构、编制和人员的方方面面的工作进行了规范和约束,督促上至单位领导、下至工作人员增强编制意识,自觉地置身于编制管理之中。

  三、依法办事,强化日常管理。一是依法办理人员调整事项,该办在承办机关事业单位涉及人员事项时,严格按照规则、细则和规定操作,严格执行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有序进人的要求,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办理。二是依法承办上会事项。严守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量,坚持“只减不增”原则,坚决落实事前沟通、严审程序,优先保障上级明确的和经济社会发展所必需的领域用编用人需求,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提交编委会议审议。三是建立台账,预警管理。依托省机构编制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健立完善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4大类纸质和电子台帐,当台账中出现超编、满编和空编数较小的情况时,及时预警,纳入机构编制“黑名单”,从严控制人员编制。

  四、严格执法,强化监督检查。一是定期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在机构编制决策管理过程中的前置性、基础性和规范化作用,每半年开展一次全面监督检查,从源头上遏制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是适时监督检查。去年机构改革后,及时深入到全县涉改部门,对机构挂牌、职能交接和人员到位情况进行检查督办;还针对民生领域关注度较高的教育、卫生问题,牵头组建专班,对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公立医院改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开展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采取实地核查和网络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督促进事业单位依法依规履职。四是构建监督检查常态。面向社会主动公布“12310”、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委编委督查室举报电话,随时接受举报投诉,同时还将机构编制纳入巡察、审计内容,对于查实的违规违纪问题从严问责,进一步增强机构编制的刚性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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