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工作会议上强调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地位,青岛市市北区委编办结合工作实际,以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主线,将尊法、学法、普法、用法贯穿到机构编制各项工作中,全面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法治化水平。
一是以理论学习为引领,增强机构编制法治意识。区委编办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基本遵循,结合“三述”活动要求,由单位主要领导聚焦机构编制重点工作,围绕《条例》内容开展专题述学,并汇总整理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材料,通过科长业务轮讲等方式确保全体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业务工作中涉及的法规政策。依托工作例会、主题党日、党风廉政教育专题会议等多种形式,系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干部队伍法治意识。
二是以加强宣传为基础,扩大机构编制法律覆盖面。区委编办通过编委会议等渠道,向区委主要领导解读机构编制政策,宣传法律法规,并将“三述”内容录制为视频课程,供全区各部门了解使用。将《条例》单行本放置在各业务科室醒目位置,并在办理机构编制业务时主动向其他部门单位宣传《条例》,积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学法考试、行政执法证考试,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律”的意识,能够自觉以法治思维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各项工作。
三是以规范程序为要件,严格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区委编办严守机构编制底线,严格规范审批程序,按法定权限和程序审批设立机构、审核编制及科级职数使用申请,严禁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编进人、超机构规格核定领导职数等问题。用好实名制管理系统,结合工资库节点,及时对系统中的相应信息进行维护更新,确保系统库信息与机构编制文件实时保持一致,坚决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
四是以监督检查为手段,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区委编办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坚持把监督检查作为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综合运用机构编制执行评估、跟踪问效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手段,实现机构编制全程监管。并对部分党政部门开展“三定”执行情况“回头看”工作,有效发挥“三定”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推动各部门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制”的意识,全面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