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市编办结合实际采取五项强有力措施,不断规范机构编制纪律,严肃机构编制纪律。
一是健全机构编制协调制约机制。制订《昌吉市机构编制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将纪检(监察)、组织、编制、人社、财政、审计部门纳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研究加强机构编制管理,部署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的联合查处。
二是对重点工作实行立项督查。印发《昌吉市2015年机构编制立项督查工作方案》,将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和部门“三定”规定、事业单位“九定”方案、重点改革推进工作的贯彻执行情况纳入立项督查工作,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是将机构编制纳入绩效考评。印发《昌吉市机构编制工作绩效考评细则》,对乡镇、街道及市直部门机构编制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及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全面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四是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评估工作,印发《昌吉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评估办法》,会同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审计部门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职责履行、机构设置、内设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检验改革成效,总结改革经验,推动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和创新。
五是严控机构编制增长。印发《昌吉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控编减编管理办法》,采取控制总量、严格余编使用、严控工勤编制、压缩机构编制需求、加强部门协调等措施,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增强控编减编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