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委编办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积极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化进程。
一、聚焦宣传引导,拧紧“编制就是法治”思想阀
将宣传引导作为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化的前提和基础。一是编委会成员带头学。每次召开编委会,编委会主任以身作则,带头学、领着讲政策法规,要求各编委会委员更紧一层遵守制度规定,积极配合编办的工作,并强调纪律要求,自觉不越红线,不触底线。二是科级干部人人学。将《条例》和机构编制相关政策法规印成小册子,列入县委党校主体班次教学内容。同时,由编办一名副主任课堂辅导讲解,时间不少于2个学时。必要时,邀请市委编办负责同志前来授课。通过辅导讲解,让每一名科级干部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真正从思想上重视、行动上遵守,让科级干部这个群体成为推动机构编制法制化的中坚力量。三是社会广泛宣传。县委编办开通了微信公众号,除发布重要信息、活动外,还定期推送机构编制政策解读、业务宣讲等,让社会公众知晓,目前,已刊发8期。在县级新闻报刊开设专栏,定期发布《条例》原文、相关政策法规,将机构编制法治化要求深入到企业车间、基层一线,形成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聚焦制度建设,构建推进法制化建设重要保障
坚持将制度建设作为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化的根本。一是及时清理规范。《条例》颁布后,及时梳理现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政策文件、审批程序和机构设置等与《条例》原则、规定不相符、程序不协调的文件,分门别类建台账、列明细。同时,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上级机构编制政策规定新要求,及时进行修改完善。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制定了《县委编委工作规则》和《县委编办工作细则》,对《条例》确定的机构编制领导体制、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监督问责等制度及时细化调整,建立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及时修改事业单位的章程,完善部门职责任务清单、政事权限清单、职责边界清单,对纳入编制范围的议事协调机构以及职责边界事项的责任部门予以明确,全面完成部门工作规则制定工作。三是严格程序规定。从严落实“一支笔”审批和归口管理制度,重大事项提交县委编委会议研究,严格执行机构限额、领导职数、编制管理等规定,严格业务审批权限和程序,严格依规办事。落实归口组织部管理要求,积极主动融入组织工作大格局,强化组织口意识,对标组织口标准,培育组织口作风,推动机构编制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有序。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联动,依托实名制管理系统,建立编制人员审核程序运行工作机制,共同保障机构编制法规执行到位。
三、聚焦问责督查,确保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推进有力
坚持抓落实,扎实开展跟踪问效、审计事项督查等工作。一是强化问效跟踪。加强对机构编制事项的跟踪问效、审计监督、联合督查、专项检查等协调联动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渠道,形成监督检查合力。实行机构编制跟踪问效关口前移,在机构编制事项过程中一并安排问效内容,对问效或督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结果不走样。二是落实政策法规函告制。按照一份告知书、一本宣传册、一张清单与一份承诺书的“四个一”思路举措,积极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函告制”,向涉及调整的主要负责人发放函告材料,并签定遵守机构编制工作纪律承诺书,实现机构编制违规行为由事后追责向事前预防延伸。三是督促部门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机构改革后,根据部门职责调整情况,适时开展新修订“三定”规定落实情况调研评估,督促其严格按照“三定”规定设置机构、配备干部、核定人员,抓好重点领域机构职能运行情况风险排查,指导部门聚焦主责主业,促进发生“化学反应”。同时,积极指导县直部门(单位)将“三定”规定中的主要职责进行细化分解,列出部门及内设机构职责任务清单,明晰工作任务、岗位职责、流程标准等,促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四是开展事业单位监管工作。积极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随机抽取10个部门(单位),共发现法人证书未悬挂醒目位置等问题2个,已全部现场整改到位。对镇街所属党政工作机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印章牌匾进行专项集中清理,凡存有与批复名称不一致的公章、专用章和悬挂牌匾,包括历次改革撤消的党政工作机构、内设科室、事业单位的印章和牌匾一律纳入清理范围。五是联合整治“三超两乱”督导调研活动。结合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等问题“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以改革后核定的人员编制、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为基准,坚持问题导向,主要采取“听、问、查、看”四种方式,深入到93家部门单位,对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和自行设置中层职务名称等进行了督导调研,发现挂牌不规范、镇街未严格按机构改革后设定的“七办五中心”运行等问题12条(次),目前,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