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建设,强化党管机构编制的各项制度安排,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近年来,江苏省淮安市委编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坚定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机构编制工作实践,以法治建设成果保障机构编制改革管理服务等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加快构建具有淮安特色的机构编制政策制度体系。
一、注重多层互补,实现制度建设工作系统化
去年以来,淮安市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作出专题批示,提出构建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江苏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为主线,以改革、管理、服务三个层面的规范性文件、标准为主要构成的“1+N”制度体系,明确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深化固化3个阶段9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以法治思维助推改革深化。围绕基层“三整合”、审批服务便民化、事业单位等重点改革任务,结合淮安实际,研究细化“三整合”改革“十查十看”评估办法,建立完善事业机构编制审理口径,相继出台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镇街职责准入制度、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属地管理责任清单等。二是以法治方式引领管理创新。坚决把好政策关口,建立机构编制请示报告、部门职责分工协调、编制统筹和动态调整等制度,完善领导职数核定备案、科级领导职数管理、机构编制核查、执行情况评估、机构编制统计和数据使用管理等规定办法,修订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计划审理口径。三是以法治精神做实服务优化。结合“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和绩效管理工作,调研完善编外用工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其辅助性服务保障作用。同时,围绕各类机关事业单位需求,制定针对经济平台、卫生教育、公安机关、公园景区等个性化编制使用操作口径。针对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产业、重点工作和特殊岗位所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等制定细化相关审批标准。
二、注重多维互联,实现机构编制工作标准化
以管理科学化、流程规范化、监督全程化为重点,多维度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标准化联动发展。一是权力责任标准化。加速构建市县镇三级权责清单管理体系,实现市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公布部门权责事项6684项、市设行政权力72项,逐一明确权力类型、实施依据、责任事项等内容。在此基础上,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调整完善发改、住建、交通等10个部门288项行政权力事项。结合“三整合”改革工作,全市各县区平均下放权力事项81项,其中审批服务事项64项、执法类事项17项。二是工作程序标准化。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一支笔”审批,明确编制使用“五个必须”要求,制定出台机构编制工作提、审、办、入、核“五步工作法”,进一步明确机构编制管理要求、规范工作程序。三是督查评估标准化。强力推动机构编制纪律和规矩执行,对市直党政群机关(单位)“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做到统一印制调查问卷、统一限定查阅范围、统一访谈提纲口径、统一制定反馈报告,有效提升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意识。
三、注重多元互动,实现法治宣教工作项目化
以教育培训、特色宣传和绩效考核等为抓手,项目化推动《条例》、《实施办法》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一是从关键少数到绝大多数,培训范围不断扩大。结合党员学习教育、主体班次培训、机构编制管理等相关工作,积极推动《条例》、《实施办法》列入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和机构编制系统培训教学安排,同时将宣传贯彻工作融入编委会、专题改革会和工作调研、部门商谈、实地督查等事项之中,认真做好“12310”专线政策咨询、受理答复工作。二是从传统平台到新型媒体,学习载体不断丰富。编制印发机构编制工作“口袋书”,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深入解析机构编制改革、管理、法治建设等58个具体问题。在地方主流纸媒、淮安机构编制网、无线淮安公众号等载体开设专栏、发布专版解读机构编制法治建设要求和精神。三是从夯实责任到绩效评估,考核力度不断强化。将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宣传执行情况纳入市直部门年度绩效评价体系,定期对县区贯彻《条例》、《实施办法》情况进行督促调研,持续开展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