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胶州市编办作为机构编制管理职能部门,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三位一体”以法治打造“优编增效,通政惠民”的机关品牌。
一是坚持思想到位。通过加强法治教育,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树立“编制就是法”的观念,从思想上保证机构编制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得到贯彻执行,真正做到“有法必依”。
二是坚持程序到位。研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和实名制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依托机构编制管理信息平台,对各类机构编制事项申请审批程序进行明确和规范。
三是坚持执行到位。根据省、青岛市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对未按规定程序使用编制、未按规定时限申报实名制登记备案事项等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不予办理编制使用核准、机构编制实名制登记备案等事项手续。
四是坚持一体监督。根据上级要求,探索建立建立机构编制、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相互协调、相互约束的一体化监督管理机制,定期对机构编制事项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增强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匡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