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六盘水市委编办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坚持严管与统筹相结合,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规则和工作程序,严谨规范部门“三定”规定制定和调整,持续开展事业单位要素规范,不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建设,切实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
一是以强化学习宣传为要务,树牢机构编制法治理念。《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以来,六盘水市委编办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列入市委编委会、党校学习内容,向市直部门发放《条例》手本200余册,开展《条例》专题学习培训,切实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法定化意识。
二是以制定“三定”为重点,明确机构编制法定事项。认真研究制定党政部门“三定”规定,以法定文本形式明确其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等机构编制事项。持续开展事业单位规范,及时调整印发涉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规定。严明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审批程序,制定《市委编办机构编制事项审批流程》,明确机构编制事项办理权限及流程,建立机构编制管理长效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明确市县两级执法层级划分,着力解决“多头执法”问题。
三是以规范审批程序为基础,落实机构编制依法管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审批、报批各类职责、机构、编制及职数调整等机构编制事项。优化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设置,及时维护更新各项信息,为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在制定领导干部调整、人员招(录)聘、政策性安置和人才引进计划等,提供准确的岗位数据支撑,坚决杜绝超编进人和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严守机构编制底线。
四是以落实监督检查为手段,强化机构编制法纪约束。除每年定期开展机构编制督查外,配合市委巡察、审计等部门,将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纳入六盘水市委巡察和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内容,针对相关部门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及时通报督查、巡察发现的问题,并要求限期整改规范,推动各部门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制”的理念,确保机构编制工作始终在法制轨道上健康运行。
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的政治资源、执政资源,机构编制工作是党的重要工作。《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遵循。六盘水市委编办严格执行《条例》内容,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巩固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