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浙江省绍兴市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向全社会公布了市级部门责任清单,包括了43个部门的主要职责535项,具体工作事项3330项,涉及部门之间职责边界划分的管理事项29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545项,公共服务事项322项。
绍兴市在编制部门责任清单工作中,从细化部门主要职责、厘清部门职责边界、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明确公共服务事项四个方面着手,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明确部门职责,落实责任主体,完善监管制度,加强公共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接受社会监督,解决政府管理越位、缺位、错位问题,防止行政管理不作为和乱作为,着力构建与权力清单相配套的“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
今后,该市将建立部门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完善的长效机制,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能调整等情况,及时调整完善部门责任清单,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边界,同时也将把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相结合,进一步调整完善市级部门“三定”规定,科学界定部门职责,合理调整相关部门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等,切实优化机构编制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