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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招远市编办多措并举推进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山东招远市编办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培养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办事能力,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法治化水平,当好法治化建设“排头兵”。

  一是学习宣传各项法规政策。建立机关干部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教育培训,督促指导干部熟知机构编制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性文件以及工作程序、标准要求,不断提高依法办事水平。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以及主动与业务部门沟通宣传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政策,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法治化宣传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注重部门联动,完善协调机制。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围绕实名制管理工作相互通报情况,明确只有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准使用的编制和领导职数范围内,组织、人社部门才配备人员和核定工资,财政部门才列入政府预算并核拨经费,确保机构编制管理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坚持事前论证与事后检查相结合。对部门提出的增设机构、调整职能、增加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等事项,做好审批前科学性、合理性论证,不符合机构编制法规政策一律不予批准。充分发挥主动性,坚持常规检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把督查工作与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工作相结合,重点对部门职能履行、机构运转、人员编制配备、内设机构设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经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切实维护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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