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委编办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厘清部门职责,优化机构设置,强化人员配备,充分发挥机构编制保障作用。近期,该办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回头看”工作,做到部门人员履职到位、政策执行到位,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一是回看“机构职责体系”,查找责任盲区。根据《射阳县各有关部门和驻射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深入调研全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是否仍存在职责交叉、重叠等问题,要求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三定”方案中明确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压实工作责任,做到职责清、任务明。
二是回看“人员编制配备”,加强执法力量。按照“县安委会成员中有安监管理职责的重点部门,独立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配齐相关工作人员,县安委会成员中其他部门单位和其他县级机关单位,在相关科室增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牌子,明确专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要求,做到“人、岗、责”相统一,保障基层安全监管执法力量。
三是回看“执行工作成效”,强化奖惩机制。对近期安全生产监管情况跟踪问效,对跟踪问效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将评定情况反馈给各部门单位,督促整改落实,着力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意识不够、力量不强、担当不足等问题,打通“安全生产监管最后一公里”。对工作开展不到位的单位,暂停其他机构编制事项,对违反机构编制规定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将机构编制整改的落脚点放在加强全县安全生产监管建设、提升基层安监能力建设整体水平、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上,真正发挥好机构编制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