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部门间职责边界不清、运行不畅等问题,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开拓新思路,建立“3+3+2”职责边界模式,科学界定部门职责,明确职责边界所在,推动政府部门履职高效运行。
一、编制“三张清单”,科学界定部门职责边界
一是编制部门职责边界清单。运用法治思维,组织政府部门对照“三定”规定,逐项梳理职责边界,明确职责分工,形成牵头事项清单和配合事项清单,对部门在成品油监管、危化品监管、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存在争议的边界事项,反复分析、充分论证,着力解决交叉事项“谁来干、怎么干”和“谁主办、谁协办”的问题。经过梳理,共确定25个部门49项职责边界事项,科学界定了部门职责,明确了边界所在。二是编制审批事项边界清单。引入标准化的理念,运用“统一、协调、规范、优化”的原则和方法,组织审批服务局和相关部门对划转的128项行政审批事项的要素、流程、裁量基准等进行规范、重组、再造和细化,逐项编制审批事项职责边界清单,明确审批服务局和主管部门在事项审批、现场勘验、行业规划制定、完善审批标准、健全监督制度等方面的责任,推动审批事项办理全流程无缝对接。三是编制执法监管边界清单。依照部门“三定”规定和权责清单,结合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情况,对房地产、防震减灾、旅游服务等7个部门9个领域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梳理,编制执法监管边界清单,科学划分职能部门与综合执法局的职责权限,厘清主管部门与综合执法局在政策制定、行政审批、日常监管、先期处置、技术检验与行政执法等方面的职责关系,形成事前预防、事中检查、事后查处有机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
二、建立“三个机制”,高效优化职责分工体系
一是健全部门间协作配合机制。建立主办部门负责制,组织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所在部门和职责边界清单事项的牵头部门,搭建协调平台,建立完善工作规则。我县共制定工作规则60个,其中议事协调机构57个,职责边界清单牵头事项3个,涉及31家部门(单位),明确了有关部门的工作任务和主办、协办关系,进一步优化部门职能运行,提高服务效能。二是建立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机制。印发《昌乐县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试行)》,进一步明确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与各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在权责关系、收费管理、印章管理、现场踏勘和技术论证、人员管理等五个方面中各自的职权和责任,规范流程模式,建立联动机制,确保审管工作有效衔接。三是建立执法与监管协调配合机制。印发了《昌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分工办法(试行)》,明确了综合行政执法局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分工,落实综合执法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源头监管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后续监管职责,形成无缝对接的监管格局。
三、实施“两个强化”,有力促进履职高效运行
一是强化纵横联动,实现管理动态化。纵向联动上,加强与省市职责边界事项有机衔接、上下呼应,根据省编委印发的《关于公布山东省省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的通知》,梳理出41家部门(单位)108个职责边界事项。横向联动上,加强与县直部门单位沟通对接,鼓励部门先自主划线,收到32家部门(单位)反馈意见240余条,经审核把关,对45项职责边界事项进行了修改,实现职责边界清单动态化管理。二是强化监督问效,实现监管常态化。以履职评估试点工作为依托,将职责边界清单纳入《机关职能运行评估办法》,健全评估内容和指标体系,围绕职责边界清单初步设计了1个一级指标、1个二级指标和4个针对性强的三级指标;同时明确评估办法、程序和结果运用,督促部门依单履职,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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