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委编办深入贯彻2021年度全省机构编制工作要点关于创新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制度要求,抓住监管指标、监管方式、结果运用三个重点,全面提升机关职能运行监管效能,推动职能部门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履职尽责,构建运行顺畅、协同高效的工作体系。
一是监管指标精细化,明确“管什么”。围绕部门“三定”规定的职责履行情况,部门权责清单调整更新情况,部门职责边界清单运行和履职情况,内部工作机制运行情况、外部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及运行情况,年度主要业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等,设立职责任务完成情况、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情况、机关运行情况和内外部满意度等4个一级指标,履职到位度、工作成效度、职能运行创新度等11个二级指标,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协作配合机制建立情况等17个三级指标和136个节点,指标体系可操作、好评估,确保监管指标将各部门单位发挥功能定位、履行职责任务、内外部沟通协作情况等全覆盖。
二是监管方式创新化,明确“怎么管”。紧密结合全区工作实际,重点聚焦监管措施乏力、监管不及时、监管角度不全面等问题,不断探索创新开展机关职能运行监管方式。一是开展全面日常监管。组织部门提报区直部门2021年度业务工作计划,全面反映本单位年度业务工作情况。结合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开展日常监管。对部门年度业务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日常履职尽责情况等进行监管。二是开展问题线索监管。将12345政府热线、政府网站投诉举报等渠道作为收集社会和群众反映问题线索的来源,有针对性地评估部门在解决问题事项方面发挥职能作用的成效。三是开展重点部门专项评估。针对机构设置、职责任务等发生变动的部门、新成立的部门,半年后进行机关职能运行专项监管。及时了解变动及新成立部门的职能运行情况,推动改革事项落实。
三是监管结果实效化,明确“怎么用”。对部门职能运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从被监管部门的基本情况、监管评价、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建议等方面出具日常监管报告,反馈至有关部门。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属于机构编制部门研究解决的,及时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属于被监管部门整改或者改进的,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落实;对逾期不执行整改建议或者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被监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把机关职能运行监管结果,作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重要参考,作为调整被监管部门机构编制事项和改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