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文件精神,适应机构编制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将机构编制工作纳入八个重要方面,着力围绕政治站位、服务大局、政策宣传、考核管理等方面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努力推动全区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助力“重要窗口”建设重要工作,强化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浙江时赋予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把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将其与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相融相通,使全体机构编制干部能够主动适用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扛起机构编制工作服务“重要窗口”建设的新使命,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内容,强化全局意识。深刻认识机构编制资源作为党的重要执政资源,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所具有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机构编制部门在推进区域治理现代化中承担的重要职责。通过推动资源向一线倾斜、管理向一线下沉、服务向一线集中,着力破解社区治理突出问题,加强推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全面深化改革重要组成部分,强化责任意识。明确机构编制部门不仅是改革工作的机构编制保障者,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参谋者、参与者。在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县乡一体、条抓块统”基层治理模式构建、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在单位内部形成聚焦改革、推动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四、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强化导向作用。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到全区各单位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制订出台对区级部门、对镇街道机构编制考核办法,主要围绕专项改革任务、机构编制管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等方面,年终由机构编制部门对区级部门、镇街道打分,以考核推动全区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开展。
五、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巡察、选人用人检查和审计范围,强化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努力构建统一规范、监督有力的机构编制监管体系。加强与巡察办、组织人事部门以及审计部门的联系沟通,把机构编制纳入巡察、选人用人检查、审计的重要内容,建立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交、整改反馈的工作机制,形成机构编制监管合力。
六、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强化党管机构编制意识。召开区委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组织全区领导干部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的重要论述,做到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坚持把机构改革作为重点,坚持瘦身和健身相结合,坚持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
七、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党校干部培训主体班次,强化学用结合。围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以及机构编制有关业务开展培训,要求党员干部深刻认知和把握机构编制的政治属性、法律属性、经济属性、人民属性、资源属性和创新属性,努力推进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八、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大组织管理体系,强化归口管理。严格落实归口区委组织部管理的要求,旗帜鲜明地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机构编制工作各方面各环节,旗帜鲜明地体现党的意志、党的原则和党的纪律,做到政治意识向组织部看齐、业务标准向组织部看齐、工作作风向组织部看齐,主动对标准、找差距,推动机构编制干部作风更优、能力更强,机构编制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