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机构改革成果,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山东烟台市委编办着力在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机构职能运行、健全履职基础制度上下功夫、求实效,推动机构改革成果在“物理变化”基础上实现“化学反应”。
一、灵活形式、创新方式,健全监管机制。印发《关于开展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通过采取部门自查和编办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市级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回头看,全面摸底部门“三定”规定执行、部门间协调配合、机构编制管理等情况。检查中分清主次,本轮机构改革职责任务调整较大的部门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印发《烟台市市级机关职能运行评估办法(试行)》,创新性开展“双随机”评估机制,即从建立的被评估机构名录库和职责事项库中随机抽取被评估机构、随机抽取其职责事项,强化评估的公平性可靠性。建立实地评估和报告评估制度,对重点评估对象以实地评估为主,对其他评估对象以书面报告评估为主。
二、深入调研、实地评估,验收工作成效。开展拓展“莱西会议”经验调研,实地了解党组织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深化镇街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情况,分析基层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存在的问题并指出意见建议。前往市医疗保障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开展机关职能运行实地评估,系统查看部门职责履行情况、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社会关注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协作配合机制运行情况等评估内容。通过调研和评估工作,进一步验收了机构改革后机构职能运行情况,对下步深化机构改革、优化体制机制以及机构编制事项调整提供了重要决策参考依据。
三、编制清单、建立规则,完善基础制度。编制权责清单,按照标准统一、科学规范、权责一致、简明实用的原则,将前期建立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部门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整合为一张清单,实现各类清单的再优化、再升级,最大限度凝聚制度合力。编制部门职责边界清单,列明部门间的职责边界事项,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分工,衔接好重点领域的责任链条。编制部门及内设机构职责任务清单,将部门主要职责细化分解到内设机构,确保部门各项工作职责落地、落实、落细。编制部门应对突发事件职责清单,通过实现部门应急职责清单化、应对措施具体化,推动部门在应对突发事件时能够积极主动、及时有效、全面完整发挥职能作用。印发《关于制定完善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规则和办公室工作细则的通知》,通过制定工作规则和工作细则,为议事协调机构职能运行提供基本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