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以部门“三定”规定为抓手,通过强化“三清单、两机制”管理(即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建立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编制政府部门职责任务清单,建立部门间协作配合机制、创新职能运行监管机制),推动形成部门外部高效配合、内部深度融合的职能运行机制,实现机构职能流程的再优化、再塑造。
一是规范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垦利区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遵循,以“三定”规定为基础,开展规范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工作,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省、市、区“三级四同”,初步形成了纵向顺畅、横向衔接的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同时积极推动各级各部门把权责清单运用到政府职能运行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把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纳入机关职能运行监管的范围,建立相应的指标体系,逐步将权责清单打造成部门履职清单。通过完善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既细化了部门职责、规范了履职流程,又方便了企业群众办事、强化了社会监督,倒逼部门履职到位、流程再造、运行顺畅。
二是建立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编制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是厘清部门主协办关系、实现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的重要举措。垦利区将法律法规、部门“三定”已做明确规定的,各级规范性文件已做明确规定的,部门“三定”已有相关表述但需进一步细化完善的,各级规范性文件未作明确规定但有关部门认为需要明确的职责边界事项作为清单编制事项。通过颗粒化分解,将104项边界事项进行细化,逐项确定牵头部门和涉及部门,明确主办、协办关系,并通过区政务服务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对于在职责履行过程中确需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完成、执行实施上有分歧、分工有争议的未填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清单公布以后不定期对清单运行清况及工作实施效果开展督促评估,做好“回头看”,推动清单应用,督促部门依法依规依单履职,高效运行。
三是编制政府部门职责任务清单。编制职责任务清单是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重要任务,也是加强职能运行监管的重要依据。垦利区认真学习《机构职能优化流程再造实施方案》,印发《关于编制政府部门职责任务清单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目标要求、编制范围、编制原则、工作任务、工作安排、组织实施等6项重点内容,全面部署开展职责任务清单的编制工作。通过细化分解职责任务,优化工作流程、规范工作标准,明确岗位职责和任务,完善内部协调配合机制等,划清内设机构职责界限,推进机关工作流程再造,实现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四是建立部门间协作配合机制。为解决部门协调配合不顺畅、不及时,重点工作、重大任务行动不协调、合力不强等问题,垦利区建立部门间的配合协调机制,明确牵头部门和涉及部门间的职责、完成任务期限、相互配合程序、信息共享程序、任务未能按期完成告知程序和责任追究程序,确保职责落实。通过建立完善部门间协作配合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任务,确定主办、协办关系,针对流程性工作不同的流程环节之间互相衔接,从而避免部门间合作上的脱节和管理上的真空,形成由牵头部门启动、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运行模式。
五是创新职能运行监管机制。为最大限度地发挥职能运行监管效能,在坚持问题导向、呼应重点工作原则的基础上,将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群团等行政机关纳入监管范围。以“三定”规定为核心内容,以权责清单、属地管理、流程再造等为抓手,确立了“核心+业务+印证”指标体系,其中包括17项核心指标、12项“加减分”差异化事项和12项印证指标。同时立足工作实际,通过“部门自评”“实地评估”“延伸评估”“综合评定”“督促整改”,积极推进政府部门履职评估工作,全方面对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工作进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