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四川省南充市编办以强化对外宣传,营造法治氛围;健全工作机制,促进规范管理;严格依法办事,查处违纪案件为重点,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主动作为,及时查处,实现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经常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以营造法治氛围为基础,强化教育,对外宣传实现“三个走进”
市编办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送政策进课堂、进网络、进机关,提升社会各界对机构编制管理政策的知晓度和关注度。一是编制管理政策走进党校课堂,全年完成党校课堂教学共12学时近200人次。二是走进平民百姓。开通南充市编办党政网,恢复了《南充机构编制》简报,设置了机构编制违纪违规典型案例、机构编制管理政策等栏目,并在《南充日报》开辟了机构编制政策宣传专栏6期,遴选如何举报违纪违规行为、监督检查主要内容是什么等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以知识问答的形式,集中时间、版面进行专项宣传。三是走进机关。该市对近年来,特别是2007年以来中央、省、市出台的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等进行了清理、整理,编印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重要文件选编》、《南充市政府组织机构(2011)》近4000套,做到县(市、区)的科级领导干部、市级机关单位的县级领导干部人手一册。
二、以强化制度监管为抓手,防微杜渐,积极探索建立“三项制度”
一是探索建立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审计办法。为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日常管理行为的监督制约,促进党政领导干部全面正确履行职责,结合工作实际,该市制订了《南充市党政领导干部机构编制管理责任审计办法(试行)》,拟通过对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和市级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例行审计和重点审计等方式来加强机构编制的日常监管,探索建立机构编制责任体系和部门协作新机制,促进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制化。二是探索建立机构编制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强化各级各部门的机构编制意识和责任规范意识。该市积极探索建立机构编制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将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纳入对县(市、区)、市级机关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三是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评估办法。该市出台了《南充市事业单位运行情况评估办法》,确定了评估内容和程序,明确了评估等级和奖惩措施,并对水电勘察设计院等单位开展了评估试点,社会反响良好。
三、以严格规范管理为核心,依法办事,日常监管做到“三个严格”
一是严格执行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在监督检查工作中,严格执行登记备案制度。实行“12310”监督举报电话24小时开通,对每个举报电话,逐一登记,对群众来信、来访的举报事项如实记录;严格执行办理制度。及时甄别、分类举报件,进行查处、转办或交办,对应由市编办查处和一些重要的举报件,进行立项查办;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实行“12310”举报电话专机专用,专人接听。对举报情况进行认真记录,如实填写受理单,并编号登记,专人保管;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承办人与举报事项、举报人、被举报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要主动汇报,实行回避;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自接到举报10日内,对举报事项进行分类,提出拟办意见,并报送领导审批,确定承办单位和承办人。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在60日内办结,因情况复杂或者有其他情况需延长时间的,由承办单位和承办人书面做出说明,可延长不超过30日的办理时间,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和向举报人说明。二是严格执行举报受理工作程序。市编办在第一时间内对来电、来人、来信的举报按照“受理举报(记录、编号、分类、拟定初步办理意见)→领导审批(重要件实行立项查办,情况紧急、重要件立即办理)→实施办理(自办、转办、交办,明确承办单位、责任人员)→办结反馈→整理归档”的程序进行办理。三是严格执行部门协调约束机制。在监督检查的实践中,该市机构编制部门主动同财政部门配合,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与预算管理相互协调的约束机制;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配合,严格执行编制、人员、工资“三位一体”的管理机制;同组织等部门配合,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的前置监督管理;同纪检(监察)等部门配合,严格执行日常监督与定期、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形成了以机构编制为“龙头”,相关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