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编办“四个结合”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各项措施贯穿于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努力提高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实效。
一是坚持日常管理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工资联审制度、《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册》年审制度和机构编制统计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对机构编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部门职能运行情况、机构设置情况、机构编制数额控制情况、人员编制配备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同时,联合纪检、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组成督查组,重点围绕区乡政府机构改革、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吃空饷”专项清理清查、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管理等工作定期开展专项督查。
二是坚持单位自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年初,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对机构编制政策落实、职责履行、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情况开展自查。同时,年初和年末,机构编制部门都要联合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深入到各部门、各单位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监督检查。
三是坚持事前监查和事后监督相结合。对各部门、各单位要求增设机构、调整职能、增加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等事项,坚持做到调研检查先行,认真开展论证分析,形成内容充实的调研报告,提供有理有据的工作建议。对议决之后的机构编制事项,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对机构运转、职能履行、人员配备、事业单位登记等情况及时进行跟踪问效。
四是坚持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在认真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本着依法办事,公开透明、方便群众、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工作事项和审批程序,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扩大人民群众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