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编办在工作中建立健全“四项机制”,切实做好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协调配合、齐抓共管机制。加强与组织、纪检(监察)、人力社保和财政等部门的联系,明确职责,齐抓共管。涪陵区委、区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全区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党政领导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自觉遵守机构编制法规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是督促检查,严格把关机制。不论是调整明确职能,还是定编定员,都要做到“四查四看”,即查机构性质,看是否有政事、政企不分情况;查职能职责,看是否有越位缺位行为;查编制情况,看是否有混岗、超编情况;查人员来历,看是否有违规进人的行为。
三是广开言路,监督举报机制。一是在各乡镇政府办公楼醒目处悬挂重庆市机构编制举报统一电话(12310、72243125、72225045)标牌;二是在全区聘请了10名由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多渠道、全方位接受监督指导;三是认真办理人大政协议提案议案回复。
四是目标管理,考核验收机制。将机构编制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区级各部门和各乡镇年度机构编制工作实行量化管理,并严格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