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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编办开展“三大行动”着力提升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水平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加强事业单位监管是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编办积极适应新常态,转变工作思路,强化监管手段,扎实开展便民服务春风行动、强化宣传先锋行动、联动监管落地行动,不断提升事业单位监管水平,助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

  一是便民服务“春风行动”。建立健全“窗口”服务制度和机制,实行一个“窗口”集中受理、规范受理。推行办事指引,编制简明适用的服务指南,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发放明白纸等形式,主动公开事业单位登记、年度报告公示、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等业务的办理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等事项,便于申请人第一时间掌握和使用。在业务办理过程中,简化办事流程,推行容缺受理、限时办理等便民措施,对符合法定要求、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人,实现立等可取、即时办结,切实提升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二是强化宣传“先锋行动”。强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积极开展“事业单位先进典型宣传月”活动,将事业单位在履行职责、工作创新、科技研发等方面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梳理,编印成册,通过编办微信公众号每周一期对外进行宣传。同时,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利用电视、报纸、网站、宣传栏等平台,广泛宣传在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中获得A级单位的典型事例和工作风采,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全县事业单位尽职尽责、努力争优的良好氛围。

  三是联动监管“落地行动”。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机构编制日常管理联动机制,及时互通机构调整变化及登记管理信息,凡是在批准成立的规定时间内未申请办理登记业务的,在审批工资、人员变动、核定编制时推迟办理或不予办理。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积极与组织、人社、教育、政法等部门沟通协调,涉及干部任免、人员调整、机构设立、违纪违规等信息,第一时间进行信息互通,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动态监控。对未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手续的,在其办理印章、机动车牌照、车辆过户、申请社保等业务时都要受到制约,进一步强化了事业单位监管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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