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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莱芜市编办“四个强化”提升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水平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推动事业单位规范运行,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山东省莱芜市编办强化工作措施,创新监管方式,有力加强了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

  一是严格把握法规政策,强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执行力。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实施登记管理,把好法人资格准入关、程序合法关和时限要求关,加大实地核查力度;制定出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规范,提升服务水平,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式,实行“容缺受理”或“容缺办理”,提高法人登记服务水平。

  二是实现清单编制全覆盖,强化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印发《第二批市属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年底前,在所有事业单位全面完成业务范围清单编制工作,实现清单编制全覆盖;严格按照《莱芜市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试行)》加强清单管理,提升事业单位监管精细化水平。

  三是规范法人治理结构运行,强化公立医院、科研院所公益服务属性。深入落实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法人自主权,积极推动运行模式转变;坚持放权与管理相结合,规范自主权使用,适时对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运行情况开展检查评估;加强外部监事管理,开展半年履职评价,强化公益服务功能,提升公益服务效能。

  四是完善监管措施,强化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认真谋划并做好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在突出共同指标的同时,根据各行业特点,进行针对性考核;全方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重点对执行登记管理规定、履行公共服务职责、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等进行监督管理;加强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将事业单位违法违规、不守诚信等情形,及时纳入异常信息名单,通报事业单位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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