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市委编办三措并举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调机制,加大对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着力“三对应”,夯实基础。机构改革后,利用网上信息核查平台,根据“三定”规定及机构编制调整文件,对全市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编制(职数)核定、职能配置的基础数据,进行全面梳理调整,做到具体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实际配备人员与财政供养人员、批准的编制职数、信息系统平台数据与机构编制实际数据“三对应”,建立脉络清晰明白、数据真实可靠的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监督检查夯实基础。
二是建立“三制度”,规范程序。建立办理制度。在第一时间内对来电、来人、来信的举报,按照“受理举报→领导审批→实施办理→办结反馈→整理归档”的程序进行办理,及时将举报事项进行转办或交办。建立保密制度。实行“12310”专机专用,专人接听,认真记录举报情况,如实填写受理单,并编号登记,专人保管,严格做到“保密工作六不准”。建立限时办结制度。在接到举报5个工作日内,对举报事项进行分类,提出拟办意见,并报送领导审批,确定承办单位和人员,并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是坚持“四借力”,联动管理。借力选人用人,重点检查各县(市、区)和部分市直单位机构编制情况,掌握实情、发现问题、建立清单,对存在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等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要求其限时整改。借力机构编制审计工作,重点审计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和“吃空饷”等情况,强化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借力巡视巡察,把机构编制使用以及相关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巡察内容,通过巡察工作强化机构编制问题的纠正,严肃问责违规违纪行为,督促落实整改。借力效能监察,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监督检查纳入效能监察内容,与效能办建立常态化联合督查机制。重点将简政放权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定期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内容的联合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评比,计入单位的绩效得分,与单位的绩效奖励挂钩,倒逼问题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