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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基本完成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问题整改工作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机构编制法规政策为标尺,严格按照中央编办和中央第六巡视组要求,从主观找原因、从自身找不足,真反思、真整改。省委编办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整改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和地方党政机构改革,借助中央巡视推动,稳妥推进了问题整改工作。迄今为止,一批难度大、影响面广、持续时间长的问题得以平稳整改,顺利解决了鞍山、抚顺和本溪等3市跨越了半个多世纪的市直部门内设机构规格历史遗留问题;平稳解决了政法系统特别是公安系统的职数问题等等,基本完成了问题整改任务。

  一、多措并举平稳推进问题整改

  (一)统一思想认识。省委、省政府部署问题整改工作后,省委编办迅速传达省委和中央巡视组指示精神,要求全省机构编制系统,务必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上来,统一到中央编办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推进问题整改的要求上来,统一到省委决策部署上来。强化问题整改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真正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松手,为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提供坚强思想保证。

  (二)优化整改方案。省委编办根据省委关于全面整改的要求,以中央巡视组指出问题为基础,结合问题整改台账,在对机构编制问题进行全面反复清理、彻底摸清底数基础上,经研究论证,形成了问题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提出目标要求,拟定评价标准,建立问题整改以机构编制部门为主,有关部门协同联动,问题单位主动配合的工作机制,为开展问题整改工作提供依据和遵循。

  (三)精心组织实施。问题整改期间,陆续印发了《关于自行设立、变相增设机构中干部职数以及超标准、超规格自行核定领导职数问题专项整改意见》、《关于落实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加快推进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各市在推进问题整改过程中需进一步明确的几个问题》和《关于违规超编进人问题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等一系列文件,形成了问题整改的政策措施“组合拳”,为问题整改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为加快问题整改工作进度,分别召开全省编办主任座谈会、问题会商会、工作调度会等会议,详细解读省委文件,强调工作要点,明确整改要求。

  (四)加强沟通调度。针对一些部门问题集中、敏感性强、牵涉人员较多的实际,注意耐心细致地做好形势政策分析工作,尽可能消除各方顾虑,促成理解整改、配合整改、参与整改。注重加强工作调度,实施“日调度”、“周报告”制度,随时把握进度,及时调整方法。针对少数复杂棘手问题,实行实时会商制度,即时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建议。面对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向省委、省政府报告,以工作主动确保社会稳定。

  二、未雨绸缪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辽宁省在基本完成问题整改工作的同时,就同步考虑建立健全问题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预防出现新问题。

  (一)坚决落实《辽宁省机构和编制管理条例》。一是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增加宣传频次,扩大宣传受众,既向管理对象宣传,也向机构编制工作者宣传,同时抓住一切机会向党委、政府的领导干部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依法依规开展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督促各级机构编制部门严格按照《条例》管理机构编制事项,坚决杜绝与《条例》相悖的机构编制事项要求和工作程序,守住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前沿阵地。

  (二)全面加强全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近期印发了《全面加强全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作为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主要抓手。在日常管理期间,必须严格以系统信息为依据,为人员招录、调转和职务任免等出具机构编制手续,以此作为办理组织、工资、社保等其他手续的前置条件,通过加强审批联动,防止边整改边违规、边审批边违规等问题,切实把好入口关。

  (三)更加严格做好问题整改监督检查工作。按照中央编办最新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机构编制问题台账管理制度,一是将所有问题列入台账,确保台账之外无问题;二是针对类似政策性超编等少许需长期推进的问题,列出整改措施和期限,明确责任主体;三是健全追责问责机制,对不按要求履行问题整改责任甚至继续造成新问题的,严肃追责问责。为督促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围绕问题整改出台的各项措施,防止出现明改暗不改,以及措施制定与执行“两张皮”等问题,不定时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通过专项检查、互相检查、暗访抽查、信访受理等,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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