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履行公益服务效能,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山东省日照市莒县编办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在考核范围、考核程序、结果运用、监督检查四个环节,环环相扣,圆满完成2016年度全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
严格考核范围,力求所有公益性事业单位“应考必考”。已列入县委、县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核的事业单位,不再进行绩效考核。县编办在此基础上,将考核范围进一步细化,明确由县事业单位考核办负责考核的事业单位名单,个别因职能弱化未纳入考核范围的事业单位,实行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制度,以此避免重复考核,造成资源浪费,节省了人力、物力,进一步规范了事业单位履行职责。
严格考核程序,确保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规范化。县编办印发实施方案后,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提报一名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络人。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按规定程序步骤和时间报送相关材料,同时建立工作进度台账,形成倒逼机制,确保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真正落实。
严格考核结果运用,确保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常态化。近年来,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被考核单位考核等次确定后,由县事业单位考核委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根据所承担的职能,严格落实了《莒县公益性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暂行办法》提出的考核结果运用相关规定。目前,县编办已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2016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正在推进中。
严格事后监督检查,确保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效化。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是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事业单位改革等有机衔接。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结束后,县编办将采取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与评估,推进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真正“考出动力、考出水平、考出成效”。(安宝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