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是指机构编制部门按照法定管理权限,运用科学方法,对各类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进行客观评价并作出结论的制度。自2014年开始,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就将机构编制使用效益评估作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环节,下发了《关于开展机构编制使用效益评估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开始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使用效益评估进行探索。2020年,为全面摸清全县公立医院、学校的机构编制情况,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整合全面完成后,仙居县委编办组建两个工作专班,分头对医共体牵头医院、乡镇基层卫生院和中小学校进行调研评估。2020年,浙江省委编办下发了《关于印发<浙江省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办法>和<浙江省机构编制合规性审查办法>的通知》文件,仙居县委编办认真总结前期机构编制评估的经验,结合文件精神,坚持“三点发力”,2021年对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医疗保障局等单位的机构编制情况进行评估,不断完善评估体系,有效地推进了机构编制规范化、法制化和精细化管理。
一、强化体系建设,健全评估机制
(一)完善评估内容,细化评估指标。制定了《关于开展新设立党政机构运行专项评估工作的函》,重点对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及事业单位设置、编制核定及人员配置等方面涉及了8个大项34小项指标,以此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评估指标体系,尽可能客观、全面采集评估单位的机构编制执行、运行信息。
(二)突出队伍建设,提升评估能力。以开展机构编制评估工作为契机,3月24日,召开特邀监督员聘任会议,邀请7名由财政、审计、人社退二线的领导组成机构编制特邀监督员,建立了机构编制监督员制度,在评估的过程中积极邀请特邀监督员参与监督检查和评估。
(三)强化需求导向,做好结合文章。2020年完成对全县学校、医院的机构编制评估。2021年,本着“先易后难、积累经验、逐步推开”原则,同时结合县委县政府“四大突破口”工作需求,既选择了县医保局等职能相对单一的部门,也将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神仙居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等重点单位纳入评估范围。
二、强化评估流程,确保评估科学规范
(一)突出沟通协调,指导部门自评。在部门自评阶段,加强与被评估单位的沟通协调,通过电话沟通、上门指导的方式,逐一详细讲解评估指标体系的各项内容,指导被评估部门认真梳理本部门职责配置、履职等情况,按照要求填写《部门机构编制调研评估表》及撰写自评报告。
(二)坚持多方参与,畅通评估渠道。为充分了解掌握被评估部门的社会评价情况,在评估的过程中,邀请特邀监督员参与机构编制评估,多方面了解被评估单位的履职情况和社会热点难点及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如在县医保局的评估过程中,对医保窗口进行“跟班式”现场调研评估,听取群众、服务中心相关科室的意见;在县发展和改革局的评估过程中积极听取县委巡察组的意见,尽可能地拓宽渠道开展社会调查,最大程度多方面了解被评估单位的履职情况。
(三)严格规范实施,完善评估方式。实地评估采取“听、查、问、看”的方式进行。即听取部门负责人对其职责履行、内设机构和外部协作机制运行、人员编制配备等情况介绍;查阅评估表中涵盖的各个项目相关资料;与分管领导和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个别访谈,了解部门、科室业务开展情况、科室之间协作配合等情况;到各科室实地查看询问,实地了解工作开展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通过以上多种途径,准确掌握被评估单位的工作全貌。
三、强化结果运用,扩大评估影响力
(一)及时反馈,抓好督促落实。评估报告完成初稿后,与部门进行反复沟通对接,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书面反馈给被评估部门。结果反馈后,及时督促、指导被评估部门严格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限期做好整改落实工作。2020年,该办完成对学校的评估,发现各中小学存在编制使用效益不高、内设机构和中层设置超标、编外人员管理缺乏统一规范等问题,将评估结果反馈后,该办积极与该县教育局研究商讨,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规范,有利地提升了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水平,维护了机构编制政策规定的严肃性。
(二)强化运用,抓好日常管理。坚持把评估结果与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结合起来,作为调整被评估部门职能、机构、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呈报领导,扩大评估影响。评估结束后,及时形成机构编制评估分析报告,提出规范管理的意见建议,书面报县委编委领导阅示,了解掌握部门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情况,知晓政府部门职能履行状况,为编委领导决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