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委编办依托机构编制管理实名制平台,通过加强源头管理、加大查处力度、健全制度规章、强化刚性约束等措施,全面清理整治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聚集机构编制督查主责主业,高位推进,杜绝新增违规问题。一是组建专项检查组。将此次清理整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由区委编办牵头,抽调纪检、组织、人社、审计等部门6名工作人员,成立机构编制违规问题整改落实专项检查组。二是系统谋划部署。落实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等方面的职能,制定专项督查方案,对检查时间、内容、要求、方式、纪律等方面做出全面具体安排,通过全面自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确保专项督查规范有序推进。三是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召开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业务培训班,各单位分管领导及人事干部、专项检查组全体成员参加,重点围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相关条例、绩效评估、实名制管理等内容进行详细讲解,着力提升业务能力,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找准查实机构编制违规问题,狠抓落实,对照清单逐一销号。一是周密组织部门自查自纠。结合本轮党政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整合工作,对照机构编制相关政策法规及部门“三定”,梳理本部门是否存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挂牌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实体化、超机构规格核定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违规问题并报送区委编办。二是实地开展监督检查。督查组对上报的机构编制违规问题较多如财政、农林、供销社等部门开展实地核查,对部门执行“三定”情况及其他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落实情况进行审核评估,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详尽的分析、核实、认定,形成全区机构编制违规问题清单。三是对照清单分类销号。根据中央、省、市机构编制督查相关工作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凡是能立行立改的,迅速整改,不留死角;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倒排工期,实行跟踪督办,挂账销号,确保整改到位。
三、全面规范机构编制审批管理,从严查处,强化纪律刚性约束。一是建立动态化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一支笔”审批制度和机构编制管理动态调控制度,健全编制使用核准、股级职数核准使用、人员“一件事”出入编手续办理等制度,从严把好机构编制关口,实现机构编制法定化。二是加强部门联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编委会工作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等规定,完善机构编制、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协调约束机制,形成合力,既明确职责分工又相互监督,不断提高机构编制规范化。三是严明工作纪律。研究分析机构编制违规问题产生的原因,审慎甄别历史原因、机构改革原因、政策原因和个人原因,依据相应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同时,结合选人用人巡视、审计等工作,杜绝瞒报、虚报、漏报等情形,进一步发挥监督检查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促进作用。
四、建立机构编制管理长效机制,关口前移,切实强化源头管理。一是建立机构编制预警机制。将全区各单位所有人员编制情况、科(股)级干部配备情况等纳入机构编制违规问题“预警清单”管理,及时预防和纠正机构编制问题。另外将本次专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全部纳入重点监督范围,暂停机构编制相关事项审批。二是拓展实名制系统应用。以此次机构编制违规问题清理整顿工作为契机,与组织、人社、财政、纪委等部门建立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实名制管理动态监测、跟踪预警的作用,强化机构编制在各相关领域的源头管理作用。三是持之以恒推进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将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整改工作列入全区综合考评内容,并将其作为日常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形成统一规范、精细管理、运作良好、监督有力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预防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