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写好“精准、精细、精致”的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近日,浙江台州温岭市委编办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围绕机构设置情况、人员配备情况、中层职数配备情况等内容,通过实施“部门自查自纠+实地督查调研+跟踪督促整改”“闭环式督查”规范机构监督检查程序,提升机构监督检查质效。截止目前,共完成全市89家机关、事业单位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打铁必须自身硬,督前培训全覆盖。本次督查工作涉及单位多、内容广、政策强。为了高效完成任务,市委编办在督查前对全办人员进行了督前培训。由该办监督检查科根据各机关、事业单位自查自纠内容,汇总制定《机构编制政策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参考目录》,细分为机构设置情况、中层配备情况、编外用工情况等5大项12小项问题类型,对典型问题进行逐一分析讲解,统一回复口径,做到心中有底、心中有策,提升编办人员督查能力素养。
二是绝知此事要躬行,实地督查找问题。参照机构改革时期的“小组工作法”,以科室为单位,每组分别对接20余家单位,对先期评估问题较多的单位,由办领导带队实地督查。通过座谈、查看资料、对比实名制数据等方式,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指出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对存在中层兼职不规范、标牌设置不规范等情况,要求即查即改。对发现存在内设机构未严格按照“三定”规定进行设置或是中层超职数配置等问题,要求限时整改到位。
三是久久为功必回响,跟踪督促固成效。健全机构编制审批与问题整改联动机制,对本轮督查中存在问题且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到位的单位,暂停受理其机构编制审批事项。其中,镇(街道)督查结果将作为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依据。同时,编印《机构编制工作法律法规文件选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手册》发至各单位,加强机构编制政策宣传,贯彻落实好《浙江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政策执行的自觉性,提高其机构编制法定化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