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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委编办探索“一查三单”制度提升机构编制事项整改实效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实效,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委编办积极探索制定并实行机构编制管理“一查三单”制度,着力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一查三单”即对各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实施全方位动态监控,根据监督检查的结果及存在问题情况,以任务交办单、抄告督办单、通报督办单的形式下发给各单位,提升机构编制事项整改实效。

  一、深化监督检查,构建严格管控工作新常态。“一查”即对全县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实施全方位动态监控。坚持预防和惩治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上级监督与内部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将监督检查贯穿于机构编制管理全过程。重点围绕机构编制规范管理,罗列明确《仙居县机构编制管理事项检查清单》,共有八大方面18项内容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突出严格机构编制规范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

  二、构建“三单”制度,完善机构编制跟踪问效机制。根据日常督查、专项督查、审计和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督查的情况,以“三单”形式下发给各单位。一是任务交办单:根据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整体工作部署,以任务交办单形式明确责任单位、时间进度和目标要求,确保监督检查工作顺利推进;二是抄告督办单:违反机构编制管理事项,情况相对较轻的,以县委编办名义通过公文交换管理平台进行抄告督办,被督办单位应按时整改,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三是通报督办单:违反机构编制管理事项,情况相对较重的,以县委编办名义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通报督办,被通报单位应按时整改,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整改事项及时到位。

  三、强化结果运用,逐步提升后续整改力度。结合仙居县委编办对乡镇部门年度考核工作,将“一查三单”作为机构编制年度考核以及机构编制事项审批的重要依据;对任务交办单位因主观原因未按时完成交办任务,或因存在机构编制违规问题被抄告督办、通报督办,对督办事项整改不力的,暂停审批机构编制相关事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浙江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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