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权责统一、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简约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推进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河北省沧州市青县委编办立足实际,创新发展思路,重点突出“五个一”,统筹推进乡镇综合改革,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向纵深发展。
一、一个核心把方向,夯实基层执政基础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作为推进乡镇综合改革、加强乡镇基层治理能力的根本保证,充分发挥乡镇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明确涉及基层治理的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要问题由镇党委研究决定。
党领导基层治理的制度体系形成。各乡镇均成立了镇级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镇党委《关于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党的建设引领基层治理、保障基层治理。健全完善村党组织定期分析研判机制、村干部绩效考核和坐班值班制度,加强村干部监督管理。
“大党建”工作机制初步建立。各乡镇党委建立了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参与的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党建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部分乡镇已召开党建联席会议,并通过了联席会议章程,对本年度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推动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下多部门、多事项联动的基层治理机制。
基层社会治理组织体系基本建立完善。按照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要求,各乡镇落实了“六位一体”协调联动的村级治理架构,党支部、村委会、村监会、集体经济组织、保洁队、综合服务站基本健全并正常运行。同时,实现乡村文化促进会、乡贤议事会、红白理事会、村民调解委员会、妇联、团委村级自治组织全覆盖,全县345个行政村中,已有248个村成立了乡贤议事会,吸纳乡贤总人数2500余人。
二、一套体制机制促改革,强化机构编制资源整合
规范设置机构。结合乡镇职能定位,进一步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的职能和力量,综合设置党政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形成了“四办二中心一大队一站”的组织架构,实行扁平化管理。对此次改革前的机构进行全面清理,“三定规定”以外的机构全部清理,对照“三定规定”规范设置机构名称、规范挂牌和公章使用。10个乡镇全部规范挂牌,机构名称使用规范,各乡镇改革前涉及内设股室、事业单位印章全部上缴,并刻制新章。
盘活编制资源。全面落实“推动人员下沉”要求,在编制资源上基本保障了基层事情有人办。
合理配备班子。严格落实各乡镇党建工作办、综合执法队和行政综合服务中心高配副科级干部的规定,其中综合执法队和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两个事业单位科级职位均在乡镇事业干部中选任,各乡镇派出所长由副乡镇长兼任,班子呈现年轻化、专业化。
稳妥定员定岗定责。各乡镇均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班子分工、股级干部任职人员定岗定责问题,人员转隶和定编定岗与尽可能发挥个人特长相结合,与改革前后的工作衔接相结合,与借机集中整合力量强化重点工作相结合,确保改革和工作双促进,两不误。
三、一支队伍管执法,推进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
整合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全县十个乡镇均挂牌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队,整合了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七个领域的共87项赋权下放职能,依法统一行使各个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能,实现了“一支队伍管执法”。
精心组织培训。各乡镇目前共有综合行政执法人员113人,其中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35人。7月10日举办了乡镇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将尽快为执法队员下发执法证件,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统一执法规范。青县设立了为期六个月的执法赋权下放过渡期,在过渡期内,以原执法科局为主、在乡镇执法队伍协助下开展联合执法,乡镇积极学习执法实务,干中学、学中干。向乡镇统一下发了过渡期专用的综合行政执法文书样式,规范了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流程,建立了重大案件移送对接机制,确保在过渡期内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实现了“一个号码管服务”。
四、一枚印章管审批,实现审批服务便民化
“一站式”服务大厅实现基本运行。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全覆盖,全县10个乡镇全部成立了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名称统一为XX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并统一挂牌。大厅大都配备了开放式柜台、便民座椅、电脑、打印机、高拍仪、服务电话等办公服务设施设备。政务外网和经济户籍专网已接通至大厅并连接电脑。全县10个乡镇均具备了审批办件条件,截至目前已累计办理审批服务事项150余件。
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完善。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全部制定了包括AB岗工作制度、首问负责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在内的十余项工作制度,并全部以制度牌匾形式上墙公示,保障了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的规范运行。规范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按照统一名称规范和印模制式要求,目前10个乡镇全部刻制并备案了“青县XX乡镇审批服务专用章”,统一用于除委托下放事项外的审批服务工作。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和自然资源局等赋权部门分别为各乡镇统一刻制了“青县XX局行政审批专用章(XX乡镇)”,专门用于委托下放事项的审批许可,确保赋权委托事项审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事项清单实现了全部公开公示。10个乡镇在沧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将118项《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部进行了公开公示,并在服务大厅显著位置完成上墙公示。同时,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将事项清单通过刊发乡镇公众号、发送村民微信群、转发朋友圈等途径予以发布和公开,方便群众知晓和查阅。
五、一个平台管综治,促进社会治理网络化
平台管理更优化。依托乡镇现有综治中心建立乡镇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在乡镇建设视频监控平台,并在各乡镇村安装2022个结构化智能摄像机,接入县级综治中心视频监控平台、公安局“天网”和乡镇视频监控平台,利用政法网专线建立起以综治视联网为主的县、乡、村三级视频会议系统。对县级综治中心视频监控平台进行升级扩容,建成支持2500路视频图像接入,同时推送公安“天网”和各级综治中心。
网格员管理更完善。全县共划分综治网格737个,并按照每800人以下村庄配备一名网格员,800至1600人的村庄配两名网格员,1600人以上村庄配备三名网格员的要求,建立了792人的网格员专(兼)职队伍。辖区内网格员认真履行了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收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矛盾纠纷排査化解等职责,实现了综治业务一体化运行,夯实了该县社会治理工作基层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