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5日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召开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后,县机构改革办和县编办的全体工作人员组成三个工作小组,每组由一名领导带队,分工负责,采取多种方式,全力推进各部门的机构改革“三定”规定工作。
一是多方督促,加强紧迫意识。各小组第一时间主动与各审核单位联系,讲明工作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倒排工期。扎实做好“三定”规定前期准备工作,重点收集本部门权责清单、本部门之前“三定”规定、上级对应业务部门“三定”规定。3月14日,及时召开全县“三定”规定培训会议,对“三定”规定的格式、条例内容、规范性的表述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培训会上要求全县所有需要重新“三定”的部门3月19日前必须将初稿报到县编办。
二是注重互动,加强协作意识。各部门呈报“三定”规定初稿后,审核组成员对照各单位提供的权责清单和以前的“三定”规定文件,参照周边省市县对应部门的最新“三定”规定,严格进行审核,逐一讨论后,提出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各单位。并要求涉及职能职责交叉的部门,迅速提前沟通、协商一致。3月25日,各单位的“三定”规定送审稿全部收齐后,县编办及时召集21家有职能职责交叉的单位进行集中协调,界定职责范围。同时,将审核后的“三定”规定及时送县改革办和分管县领导予以审核。严格落实“三上三下”,审核模式,力争实现各单位“三定”规定内容的科学完善。
三是反复斟酌,加强质量意识。3月29日,各单位“三定”规定全部进入文书处理程序,审核组成员和两办文书科人员针对每份“三定”规定再次逐字逐句交叉核对,细化到字体、字号和标点符号和专业表述,对有疑问的地方,通过咨询相关专业人士,联系各部门的起草人,反复确认,切实提高各单位“三定”规定的质量。
截止3月31日晚10点,监利县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了机构改革“三定”规定工作任务,共印制28个部门的“三定”规定,其中县委机构5个,政府工作部门23个。目前,机构改革后续工作正在稳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