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后,河南新乡市委编办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办法》有关精神,推动全市机构编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研讨。召开专题学习会议,组织全办干部职工原原本本学习《办法》条文,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办法》核心要义和关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新规定、新要求。将《办法》列入全办干部素质提升“一科一课”重要内容,开展讲课,进行专题交流;列入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年度培训内容,组织市县两级深入研讨,全面提升机构编制系统人员监督检查工作能力水平。
二是开展“条条干预”自查。按照《办法》关于严禁条条干预有关要求和省部署,在全市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迅速着手开展“条条干预”自查自纠工作,强化各级、各部门机构编制“一支笔”审批意识,坚决查处以印发文件、召开会议、电话通知、口头打招呼等方式干预下级机构编制管理问题。对市县两级部门存在的“条条干预”问题,要求涉及到的各类文件及时进行修订、宣布失效或废止。
三是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完善机构编制信访、“12310”举报、实名制管理等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及时发现、纠正、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按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有关规定,以报告制度作为重要抓手,随机抽取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外部协作配合机制,持续做好机构编制纳入巡视巡察、党委督促检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增强外部协同监督合力。
四是注重实践准确应用。严格遵循《办法》关于监督检查重点和程序要求,制定对市直89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县(市、区)机构编制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确保机构编制报告制度有效实施。在规范高效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主动上门服务,加强《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办法》等及相关配套制度宣传,深入开展机构编制法规政策解读,积极引导各级各部门依法依规开展机构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