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落实好党管机构编制原则,近期,广西贵港市委编办结合六届市委第一轮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对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联等6个单位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开展全面检查,持续推进机构编制纳入巡察和选人用人检查常态化制度化,“四力”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走深走实。
积极联动借力,将机构编制事项纳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内容。贵港市委编办充分发挥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体制优势,将机构编制事项纳入市委组织部《选人用人检查工作方案》,借助市委巡察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平台,按照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工作安排,同步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结合实际研究确定检查标准和内容,明确政策口径,制定了《机构编制事项检查清单》,将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情况、“三定”规定和机构编制批复文件执行情况、申请机构编制事项工作流程情况、“条条干预”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健全覆盖巡察和检查工作全流程、全链条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大对被巡察部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巩固机构改革成果。
主动作为发力,抽调精干力量参与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主动抽调政治素质好、党性原则强,熟悉干部人事工作政策的业务骨干全程参与检查。检查中,认真梳理和掌握被检查单位的机构编制情况,结合在日常机构编制业务中发现的问题线索,通过听取单位的工作汇报,查阅党委(党组)会议记录、比对机构编制数据和个别谈话、实地查看等方式,有针对性地检查在贯彻落实机构改革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机构编制法规纪律方面的情况,确保督得准、查得清、考得实。同时有针对性地向部门提出意见建议,积极主动向被检查单位宣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现场解答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既化解疑虑又强调纪律,指导被检查单位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充分调动部门整改积极性和主动性。
发挥监督合力,健全与巡察、组织、审计等部门协作配合机制。贵港市委编办联合市委巡察办、市委审计办印发《关于将机构编制事项纳入党委巡察、审计监督范围的通知》,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党委巡察、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范围。并将机构编制事项纳入市委组织部《选人用人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推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整改反馈工作机制落实,推进机构编制管理与巡察、组织、审计等部门工作深度融合,定期督导各单位严守机构编制工作纪律,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制”的红线意识。
强化整改压力,坚持防治并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将检查发现的机构编制问题作为巡察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向被巡察单位进行反馈,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和建议,要求各单位能立即整改的,即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按照“逐一整改+逐一销号”原则,确保问题清零到位、不留死角、不留隐患,提高督查检查的质量和效率,落实好机构编制法定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