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张清单”明确职责范围。一是编制《经济开发区与政府部门、投资公司职责边界清单》,将承接开发运营职能的投资公司纳入职责边界责任主体范围,明确开发区与部门、开发区与公司的职责边界,制定清单事项125项;二是编制《“开发区吹哨、部门报到”责任事项清单》,聚焦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6个重点领域,制定“开发区吹哨、部门报到”清单事项119项,事项中明确需“吹哨”“报到”事项的主体和配合责任部门职责分工。
二、两套专班构建高效运转平台。一是围绕剥离的29项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建立市分管领导牵头的社会事务职能运行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剥离后,与街道、人社局、文旅局等部门的职责分工,确定事务运行的协调配合流程,确保职能转得出、接得住、接得好;二是围绕承接的37项经济管理权限,建立市分管领导牵头的经济管理权限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事项承接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发区和相关市直部门签订事项承接备忘录,切实将承接工作落到实处。
三、六项措施推进工作落实。一是完善“开发区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以乐陵市电子政务OA办公系统为载体,建立“开发区吹哨、部门报到”平台,畅通“开发区吹哨、部门报到”渠道;二是建立依单监管问责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三是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将“开发区吹哨、部门报到”工作纳入全市协同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四是建立开发区派驻机构统筹管理制度,对派驻开发区的机构实行双重管理,业务上接受市直主管部门指导,日常工作接受开发区的统筹管理;五是实行清单动态管理,由市委编办负责清单的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依法依规对事项进行调整,强化清单源头控制;六是建立交办事项准入制度,确需经济开发区办理或协助办理的事项,均应经审核批准后,才能交由经济开发区办理或协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