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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鄞州区三个“新”体现党政机构改革成效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根据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经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推进,宁波鄞州区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按时保质顺利完成,取得了较好成效,为辖区“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组织结构优化迈出新步伐。优化组织结构,是合理配置职能,提高行政效能的客观要求。此次机构改革,该区严格按照上级规定限额设置党政机构,对组织结构进行了优化调整,严格清理不规范机构,改革后党政机构数比改革前减少1个,其中撤并部门4个、新建部门3个,初步建立了与辖区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党政组织架构,一方面认真落实中央要求地方政府上下对应的部门及职能,同时,充分体现区域特色设置相应机构。

  二是职责理顺获得新进展。按照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结合辖区实际,合理调整、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促进职责理顺,提高整体效能。例如,为适应经济转型升级需要,将发改、国土、水利、农林等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整合划入生态环境分局,促进“美丽鄞州”建设。对确需多个部门负责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并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避免政出多门、推诿扯皮等现象。例如,为有效确保辖区食品安全,区卫生健康局与区市场监管局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制定、调整、实施以及调查处置食品安全隐患等方面,建立健全了协调配合机制。

  三是机构编制资源科学配置得到新提升。近年来该区经济社会发展迅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任务大量增加,此次改革中,相关部门要求增编的呼声很强烈。该区严格遵守机构编制总量控制要求,一方面,通过多方宣传、多次沟通,争取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做到“两个确保”:确保机构限额不突破,行政编制总额不突破。另一方面,根据部门职责变动情况,结合实际,有保有压,有增有减,对全区机构编制资源进行了重新梳理调配,对一些工作任务明显加重部门的机构编制作了适当加强,对工作职能转移或减弱的部门,相应核减一定机构编制。改革前后,全区行政编制总额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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