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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章丘区委编办创新机关职能运行监管机制 全面提升监督检查工作效率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济南市章丘区委编办创新工作思路,采用综合的、均衡的、符合章丘实际的评估方法,巩固落实新一轮机构改革成果,推进新的机构设置做优做强,助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编制资源再优化提供了科学数据。

  一、强化框架设计,整合现有资源,调动一切工作力量。一是树立“大编办”理念,构建联合督查模式。以落实部门“三定”规定、督促部门履职尽责为目标,围绕章丘改革发展大局和区委部署的中心工作,联合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纪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考评办等“常委部门”相关职能单位(科室),制定挂牌督查、日常考核联合行动方案,共同跟进实施动态跟踪督查,将监查指标纳入年度考核参考指数。近年来,先后开展重点项目建设、双招双引、扶贫攻坚、创卫复审等专项考核评估督查5次,督办落实整改事项20余件,同时积极参与一届区委第六、第七轮巡察工作,与区巡察办对接,将被巡查单位的机构编制、职能运行情况作为巡查“常设内容”,联合制定巡察工作计划。两年来,共巡视15个镇街、11家区直部门,督查整改巡察编制问题事项12个,涉及单位7家。二是浇铸“法定化”意识,规范部门履职程序。加强与被监管部门的沟通对接,充分利用开展机构职能优化流程再造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回头看”,深入查找在落实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情况,对全区党政部门内设机构主要职责进行细化分解,形成岗位规范工作流程593个;开展“编制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工作,针对部门日常工作中难点热点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公布部门间职责边界事项69项;推动“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工作,组织区直各部门对办事机构设在本部门的议事协调机构及所牵头的职责边界事项进行梳理,指导相关部门制定印发议事协调机构规则细则或协调配合机制。三是打开“总动员”模式,培育监督新型主体。延伸监督检查触角,拧紧“压力均摊、监查共管”这根弦,制定《关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向镇街社区延伸的方案》。对发现提报的各类问题事项,做到有疑必问,有责必究。从目前运行效果看,“三员”已成为继“12310”电话专线、网络举报之后的重要渠道和有益补充。

  二、把握监管重点,实施动态调整,落实监督管理要求。一是坚持“防患未然”,常态化开展职能监督管理。重点围绕部门机构改革落实情况、“三定”规定执行情况、机构职责整合情况、职责承接落实情况、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同时,突出职责职能的理顺,加大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问题的查处力度,重点加强对擅自设立机构、加挂牌子、配备职务、超职数和机构规格配备领导干部及擅自变更机构职责权限等行为的监督检查。针对发现问题,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形成整改任务清单,定期进行调度通报,逐项督促销号落实,切实提高督查实效。除上述监督重点外,还包括其他临时性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而且监管内容根据中央、省市区改革决策部署及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二是注重“靶向治疗”,加强对重点工作的专项监管。加强对改革后组织框架、体制运行及部门间协同高效的监管,围绕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等重点改革任务及民生保障、安全环保等领域进行行政效能评估,着力解决权责不明、流程不畅等问题。前期,区委编办针对省“互联网+督查”平台反馈的商铺违建、非法侵占公共资源、装修噪音和垃圾扰民、高空抛物等问题,对区住建局、城管局及镇街等涉及部门作出职责界定;今年4月,组织召开全区推进镇街“1+5+N”派驻执法体制工作会议,就进一步理顺镇街派驻机构管理体制,探索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推动执法重心下移进行安排部署。三是打通“配合屏障”,不断优化部门协调配合机制。监管过程中,依托“12345”市民热线、属地管理等平台,建立大数据分析模式,形成对职责交叉事项的分析模型,针对热点难点事项,按照“三定”规定和权责清单中的职责划分,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能职责,打破“九龙治水”的管理格局,畅通部门间协调配合路径。如对出现的农村宅基地等问题,与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召开座谈会,进一步明确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划转等方面职责权限,推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实现问题解决。

  三、畅通监管路径,多维度推进落实,贯穿履职全过程。一是抓好日常监管,确保部门履职“不缺位”。聚焦部门主责主业,建立监管工作台账,先行对部门主要职责履行情况以及区委、区政府交办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管,通过厘清具体工作任务与相关法定职责的对应关系,找准监管着力点和切入点,学习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考核、重点项目考核等形式和指标体系,形成有效的日常监管体系。自去年以来开始尝试探索,已先后与纪委巡察组开展联合监督检查2批次、涉及单位30余家,整改落实问题60余件次。二是落实全程监管,实现内容事项“无遗漏”。对于涉及机关职能运行的重大改革任务,实行源头介入,从工作态度、工作措施、时间节点、工作成效等多个维度,全方位全过程跟踪监管。目前区委编办正在起草《章丘区机关事业单位职能运行监管办法》,《办法》中明确了评估方法、程序和评估结果运用,同时将搭建起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平台,实行月度考评通报机制,定期对平台数据及部门运行情况进行通报,实现对机关职能运行监管的全覆盖。三是开展随机监管,坚持监管过程“不加负”。统筹考虑不同部门的性质特点,分类分项制定监管方案,对窗口部门、服务部门探索建立机关职能运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通过摇号等方式进行随机抽查监管,或尝试采用第三方评估的方式进行职能运行监管,监管结果及时公开公布。四是突出重点监管,推动履职尽责“出实效”。综合分析“12345”市民热线平台、“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平台、信访统计等数据,对群众反响强烈的,如履职尽责不到位、工作态度不端正、问题重复出现频率高的部门,列入监管异常名录清单,通过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频次等方式,实行重点监管。

  四、科学设置指标,加强成果运用,全面提升监管效率。一是打造三项指标,实现监管内容“有的放矢”。聚焦部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基础管理水平等方面,将监管指标细化为共性指标、关联指标和个性指标,确保监管实而有信、实而有效、实而有力。共性指标12个,包括“三定”规定落实情况、权责清单认领公布及动态调整情况、流程管理手册制定执行情况、履职考评系统人员在岗填报情况、领导审阅情况、工作量比及职责执行情况、服务社会满意度情况等内容。关联指标6个,包括部门牵头工作开展情况、配合其他部门工作情况,规范“属地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审批监管协调配合情况,代管或下属事业单位运行情况等内容。个性指标5个,包括“脱贫攻坚”“双招双引”等区委、区政府部署的重点任务,疫情防控等突发性事件部署落实,部门创新创优、争先进位情况等内容。二是实行赋分考核,推动监管评价“明明白白”。采取百分制考核方式,区分日常履职和重点工作,通过线上线下两种途径,建立定性定量两种评价体系。定量考核,即日常监管考核占比20%,重点工作监管占比30%,履职考评信息系统监管占比30%,随机监管占比20%,考核比重根据部门职责调整情况动态调整。综合考量机关职能运行情况。定性考核,分优秀、良好、达标、不达标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占被评单位总数的20%;良好等次占被评单位总数的50%;达标等次占被评单位总数的20%;不达标等次占被评单位总数的10%。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做好领导决策“参谋助手”。将机关职能运行监管结果定期呈报领导决策机关,反馈被监管部门,同时抄送纪委、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作为领导决策、衡量政绩、政策调校、预算安排、行政奖励、行政问责、干部选任等工作的重要参考。对监管结果成绩后五名或定性为不达标等次的单位,采取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督促尽快整改落实;连续三年监管成绩后五名或定性为不达标等次的,纳入机构编制黑名单,对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启动问责程序或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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