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颁布施行两年来,浙江嘉兴平湖市委编办紧紧围绕《条例》提出的机构编制监督问责相关要求,积极探索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工作,不断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
一、制度设计上明确“三套组合”。一是评估内容“综合+专项”。出台《平湖市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实施细则》,今年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综合评估,重点对其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整体情况以及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对综合执法局和医保局2家单位进行专项评估,分别评价机构编制调整、体制调整方案执行情况,以及新设立机构组建成效、职责划入划出到位、人员转隶融合情况评价。二是评估指标“定性+定量”。优化评估指标体系,设职能配置情况、机构设置和管理情况、编制核定和管理情况、人员配备和管理情况、内外部工作机制建立和运行情况、职责履行和取得成效情况、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等7个一级指标和50个二级指标,分别赋分,做到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三是评估方式“线上+线下”。一方面,评估对象对照标准,精心准备,通过电子邮件认真报送“1+1+12”资料,即1张自查表格、1份自查总结报告、12项自查材料清单。另一方面,市委编办协同纪委、组织部等部门组成评估组,开展实地评估,采取听取情况介绍、调查问卷、材料调阅、个别访谈等方式开展评估。
二、组织实施上严把“三个环节”。一是外部调查力求“全”。由督考办、组织部、纪委监委等10个单位分别协助提供近三年来被评估单位巡察工作、经济责任审计、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落实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妥善解决社会热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突出问题、重大履职过错、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等6个方面相关情况,同时,邀请建设局、农业农村局等9个与被评估单位工作联系密切的单位对其调查测评。二是个别访谈力求“真”。根据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一线人员等不同对象,分别设计不同访谈提纲,有代表性访谈机构设置、职责履行、人员配置落实情况,促进访谈对象动真情、说真话、讲真事,累计访谈120余人次。三是评估报告力求“准”。综合分析评估中获得的信息资料,找准被评估单位在机构编制执行和使用效益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梳理存在问题11类20余个,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完成分单位评估报告3篇,综合评估报告1篇。
三、统筹协同上突出“三项结合”。一是评估工作与机构改革“期中考”相结合。以本轮机构改革实施两年半为时间节点,认真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重点理顺部门之间以及部门与镇街道之间的职责边界,协调处置噪音监管、餐饮业噪音及油烟管道设置、沿街污水管网养护、小区地下停车位设置、商品房面积认定、房屋设计、违规装修、预售卡纠纷、房地产交易纠纷、信访综治等职责争议30余件。二是评估工作与镇街道“大调研”相结合。开展机构改革后镇街道运行情况大调研,全面了解部门与镇街道职责交叉情况和属地管理清单、权力清单落实情况,助力镇街道理顺体制机制,解决职责边界和下沉人员管理问题,调查掌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执法局等5大执法部门派驻镇街道“四个平台”人员情况,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打好前哨战。三是评估工作与“大督查”相结合。深化机构编制审计,两年来完成综合执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23个单位的审计任务,发现并整改问题30余个;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开展机构编制“三超两乱”和条条干预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减少问题存量,杜绝问题增量;健全机构编制审批与问题整改联动机制,对提请室务会议审议审定的50余份机构编制用编用职事项进行合规性审查,提出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