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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沂源县委编办严把三关 圆满完成部门“三定”规定制定工作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制定“三定”规定是实施机构改革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内容,是部门运行和依法履职的基本遵循。目前,山东淄博沂源县委编办严把职责、机构、编制三个关口,圆满完成部门“三定”规定制定工作。

  一是严把职责配备合理关口。按照《沂源县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对照改革前后部门设置情况,全面梳理涉改部门的职责,建立机构改革职责调整情况表,明确职责调整来源、职责划转去向,厘清部门职责增减变化情况,准确定位改革后各部门主要职责。同时,按照“上下对应”的原则,对照市级部门“三定”规定,对各部门“三定”规定中的职责内容进行逐条梳理、逐字逐句比对,重点找出与市级部门不对应的、增加或删减的职责,通过召开研讨会、深入部门调研等形式,加强与各部门共同协商,准确界定“三定”规定中的职责内容,确保精确无误。

  二是严把机构设置优化关口。按照精干高效原则,根据部门承担职责变化情况,综合设置部门内设机构,将职责变化细化到具体内设机构,明确各个内设机构职责边界,确保改革涉及职责划转全面、规范、准确。同时,综合考虑省、市部门“三定”规定关于内设机构的设置情况,立足本县实际,各部门内设机构做到与之上下衔接、设置科学合理。

  三是严把编制核定科学关口。结合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和机构编制管理台账,全面梳理全县行政编制总量。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原则,在反复调研测算的基础上,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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